中孚信息首发申请获通过

时间:2017/4/19 10:07:24 点击数:次 信息来源:本网编辑

  中国上市公司网讯 据证监会消息,中孚信息股份有限公司首发申请获通过。

  中孚信息成立于2002年,注册资金6120万元,是专业从事信息安全技术与产品研发、销售并提供行业解决方案和安全服务的高新技术企业,现有员工490余人。

  公司通过了ISO 9001和CMMI三级认证,是经认定的国家火炬计划软件产业基地骨干企业、国家火炬计划重点高新技术企业,是国家商用密码产品定点生产和销售单位。公司拥有国家保密局颁发的国家涉密集成甲级资质证书,具有工信部颁发的信息系统集成资质,拥有山东省信息安全共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山东省信息安全工程实验室、山东省企业技术中心、山东省软件工程技术中心等创新平台,也是山东省数据恢复与清除技术中心的承担单位。目前,公司共获得5项国家级企业资质和50余项国家级产品资质。

  中孚信息遵循“自主、可控”原则,研发了多种信息安全软、硬件产品,积淀了深厚的行业经验。在国内顶尖业界专家的支持下,由数名博士、高工领衔成立了专业的研发中心,重点围绕安全保密技术、商用密码技术、云安全技术和移动终端安全技术等领域,从芯片、嵌入式软件、中间件到应用软件和平台,成功突破了一系列技术难题,形成了全系列的安全产品和面向分级保护、等级保护等党政内网的行业应用解决方案。

  发审委会议提出询问的主要问题:

  1、根据申请文件披露,朱某委托刘某以20万元购买30万股发行人股份,其中127,586股被认定为索贿所得。山东省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2014)历城刑初字第314号)认定朱某犯受贿罪。请保荐代表人:(1)说明发行人及其实际控制人或高管是否构成违法或犯罪,分析法律后果并发表明确结论性意见;(2)说明2016年1月刘某将其代持有的部分股份清退给陈志江,而未按原股东向刘某转让股份的相对比例分别清退给魏东晓、陈志江、魏冬青三人的原因,魏东晓、陈志江、魏冬青三人相互之间是否存在股份代持的情况。

  2、发行人报告期2014-2016年度经销收入分别为4,207.49万元、5,821.37万元和8,163.91万元,通过经销方式销售的产品主要为信息安全保密产品,最终客户主要为党政机关、军工企业、中央企业、科研院所等。请发行人代表:(1)进一步说明发行人在与经销商签订协议时,通常约定最终客户及经销金额逐年提高的原因;(2)以报告期各年度最大笔经销收入为例,说明经销商是直接转卖还是经过集成后出售,补充说明经销商获取最终客户订单的方式。请保荐代表人对发行人是否通过经销商变相向最终客户的相关人员支付佣金费用发表核查意见。

  3、请发行人代表说明:报告期发行人是否存在使用盗版工具软件的情形、是否存在侵犯相关公司合法权益的情形,相关软件对发行人生产经营的作用、是否为发行人生产经营用的重要软件。请保荐代表人对上述事项发表核查意见。

(作者:佚名 编辑:cheny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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