弘信电子首发申请过会

时间:2017/4/19 10:10:32 点击数:次 信息来源:本网编辑

  中国上市公司网讯 据证监会消息,厦门弘信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发申请过会。

  据了解,弘信电子成立于2003年9月,注册资本RMB7800万元。其控股公司厦门弘信创业工场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是国内最成功的移动互联产业链整合平台之一,目前投资控股、参股、联盟企业近百家,总注册资本超过50亿元,2013年实现营收逾百亿元。

  弘信电子专业从事挠性印制电路板(FPC)的研发、设计、制造和销售的高新技术型企业,同时也是福建省FPC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唯一依托单位。公司运营管理系统规范高效,已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QC080000有害物质管理体系、TS16949汽车质量管理体系、OHSAS18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认证。

  发审委会议提出询问的主要问题:

  1、弘信创业2014年、2015年分别向发行人收取担保费357万元、79万元。《融资性担保公司管理暂行办法》第二条规定:融资性担保是指担保人与银行业金融机构等债权人约定,当被担保人不履行对债权人负有的融资性债务时,由担保人依法承担合同约定的担保责任的行为。请发行人代表依据上述规定说明:(1)发行人的关联方为发行人银行贷款担保并收取担保费的情形是否属于融资性担保,是否符合《融资性担保公司管理暂行办法》及《担保法》的相关规定,并依据上述情形说明其内控制度的合法性和有效性;(2)收取担保费的关联方是否为依据《融资性担保公司管理暂行办法》第八条规定设立的融资性担保公司。请保荐代表人就发行人报告期弘信创业收入结构、上述担保费的收取依据及公允性、发行人的决策过程、弘信创业相关业务的合规性说明核查过程及结论。

  2、发行人最大的外协方腾捷电子是专业从事SMT的生产厂商,自2008年开始,就与发行人开始合作,形成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其生产地址位于发行人主要生产厂房旁。报告期内,腾捷电子对发行人的外协加工金额占发行人SMT全部外协加工金额的比重分别为55.36%、56.28%、61.55%,单价均高于其他外协方。请发行人代表:(1)披露腾捷电子对发行人SMT的加工费用占其全部收入的比重,腾捷电子除为发行人加工外是否还有其他对外加工业务,是否对发行人有严重依赖;(2)说明腾捷电子的加工单价高于其他外协方的原因,定价是否公允,双方是否存在关联关系。请保荐代表人发表核查意见。

  3、2015年12月,发行人控股子公司弘汉光电将其全资子公司弘汉智能转让予深圳市鼎力达光电技术有限公司,而2016年发行人向弘汉智能采购的金额达到3,005.25万元。请发行人代表说明:(1)弘汉智能转让股权的商业合理性,转让定价是否公允,是否损害发行人利益,是否存在关联方非关联化的情形;(2)发行人2016年向弘汉智能采购的原因,交易定价与非关联第三方比较是否公允。请保荐代表人发表核查意见。

  4、招股说明书披露,发行人报告期2014-2016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分别为3,973.89万元、2,825.31万元和3,522.52万元。各报告期末应收账款分别为21,454.39万元、37,339.95万元和45,035.43万元。(1)请保荐代表人说明对应收账款履行的核查程序并对其可收回性发表核查结论;(2)发行人的体系外关联方部分亏损或微利,请保荐代表人补充说明对关联方是否存在为发行人承担成本费用所履行的核查程序和核查结论。

  5、报告期内三年,发行人的员工平均薪酬分别为53,788元、52,925元、48,755元,而发行人2016年的员工总数为3,303人,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3,522.52万元。请保荐代表人说明员工薪酬的降低对于发行人2016年利润的影响。

(作者:佚名 编辑:cheny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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