尚太科技IPO过会 将于深交所主板上市

时间:2022/8/26 9:37:34 点击数:次 信息来源:本网编辑

  中国上市公司网讯 8月25日,石家庄尚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尚太科技”或公司)首发申请获证监会通过,公司将登陆深交所主板上市。

  据悉,尚太科技本次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6,494.37万股,占公司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不低于25%。公司共募集资金154,363.85万元,主要用于尚太科技北苏总部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

  公开资料显示,尚太科技司主营业务为锂离子电池负极材料以及碳素制品的研发、生产加工和销售。公司主要从事人造石墨负极材料的自主研发生产,并围绕石墨化炉这一关键生产设备,提供负极材料石墨化工序的受托加工业务。公司同时从事碳素制品金刚石碳源的生产,以及其他碳素制品相关受托加工业务。石墨化焦为石墨化炉生产环节的附属产品,由于公司石墨化生产规模较大,也成为公司主要产品之一。

  上市委会议提出问询的主要问题

  1、报告期宁德时代为发行人第一大客户,销售占比高,且销售额逐年大幅增长。宁德时代(为发行人第二大股东长江晨道LP问鼎投资之母公司)间接持有发行人2.22%股份。报告期宁德时代向发行人支付大额货款预付款。请发行人代表说明:(1)长江晨道入股发行人是否存在相关条款或隐性条件,与宁德时代成为发行人股东和客户是否属于一揽子安排;(2)发行人成为宁德时代供应商的背景经过,业务获取方式、定价政策和机制与宁德时代其他供应商是否一致;宁德时代入股前后销售价格、毛利率是否存在明显变化,入股后交易金额是否显著增加;价格和毛利率与宁德时代其他供应商、发行人其他客户变动趋势是否一致;(3)向宁德时代销售占比较高且金额逐年上升的原因及合理性;2021年向宁德时代销售大幅增长274%的原因及合理性,与宁德时代的业务发展是否匹配,宁德时代是否存在选择性给予发行人商业机会的情形;(4)发行人对宁德时代是否存在重大依赖,宁德时代是否存在限制发行人独立经营的情形;发行人与宁德时代的合作是否具有持续性和稳定性;(5)宁德时代向发行人支付大额货款预付款的背景、原因、条件及合理性,是否符合行业惯例;(6)未将宁德时代及相关方认定为关联方的合理性,与宁德时代的交易是否关联交易非关联化。请保荐代表人说明核查依据与过程,发表明确核查意见。

  2、报告期,发行人营业收入增长较快,主营业务毛利率显著高于同行业可比公司。发行人2021年营业收入及净利润的增长均大幅高于同行业可比公司。请发行人代表:(1)结合同行业可比公司以及发行人所占市场份额,说明2021年营业收入及净利润增长幅度远高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原因及合理性,相关增长是否可持续;(2)说明报告期各期负极材料前五大客户的销售单价、对应结转的单位成本及毛利率并解释相关差异;(3)结合具体产品结构、客户结构、成本构成、定价机制等因素,说明毛利率高于行业可比公司的原因及合理性;(4)分析实现一体化生产的可比公司或工厂的毛利率水平与发行人是否存在显著差异。请保荐代表人说明核查依据与过程,并发表明确核查意见。

  3、请发行人代表说明:(1)发行人在相关对赌协议中作为当事方的背景、原因、承担的义务或责任及合理性;(2)采用《豁免函》的方式清理对赌协议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存在未彻底清理的投资者特殊权利条款;(3)对赌协议是否彻底清理,是否还存在影响发行人股权清晰、稳定的情形。请保荐代表人说明核查过程与依据,并发表核查意见。

  4、发行人多名股东、董监高及关键核心技术人员曾在竞争对手从业。请发行人代表说明:(1)曾于同行业竞争对手任职的人员对发行人负极材料研发、投产、销售的作用;(2)宁德时代业务开发及维护是否依赖于上述人员,上述人员相关负责工作是否持续,稳定现有核心团队的措施是否有效;(3)部分股东、相关董监高及核心技术人员加入发行人时是否存在竞业禁止协议或利益冲突情形,是否存在相关争议和潜在纠纷,是否对发行人生产经营构成重大不利影响。请保荐代表人说明核查依据与过程,并发表明确核查意见。

  发行监管部

  2022年8月25日

尚太科技IPO过会 将于深交所主板上市
(作者:佚名 编辑:ID0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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