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创信息IPO过会 将于深交所创业板上市

时间:2017/10/26 9:55:06 点击数:次 信息来源:本网编辑

  中国上市公司网讯10月25日,湖南科创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创信息”或公司)首发申请获证监会通过,公司将登陆深交所创业板上市。

  据悉,科创信息首次公开发行A股不超过2324.00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25%。公司本次拟募集资金23546.58万元,投资主要用于大数据平台技术升级及应用研发项目、专有云平台技术升级改造项目、研发中心项目以及营销网络建设项目等。

  公开资料显示,科创信息是国内智慧政务及智慧企业领域的信息化综合服务提供商,主要致力于为政企客户提供集软件开发、系统集成、IT运维等于一体的信息化综合解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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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审委会议提出询问的主要问题

  1、报告期内,发行人的营业收入主要集中在湖南地区,湖南地区主营业务收入分别为13,915.02万元、21,648.73万元、20,791.18万元和4,585.23万元,占主营业务收入比重为73.78%、86.98%、76.83%和78.65%。请发行人代表分析说明收入地域集中是否对发行人持续盈利能力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2、关于收入。(1)发行人在反馈意见回复中说明了收入主要集中在下半年及第四季度的合理性,发行人也在招股说明书中披露:根据行业通常做法,发行人在与客户签订合同时会要求客户按照项目实施进度支付一定的款项,在项目未验收前均通过预收账款科目核算。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预收款项分别为5,541.31万元、8,097.35万元、5,680.45 万元和4,554.58万元。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的存货账面价值分别为4,494.20万元、5,818.87万元、6,128.43万元和9,157.82万元,其中在产品账面价值分别为4,243.63万元、5,747.62万元、6,100.91万元、9,132.41万元,94%以上为在产品。在产品主要为正在安装、尚未验收的集成系统和软件开发项目投入的设备与人工,发行人在客户最终验收后确认收入并结转营业成本。上述数据显示,扣除2015年中南大学的一笔大额预收款影响因素后,2014、2015、2016年末预收账款金额基本与在产品金额相匹配,但2017年6月30日,预收款项4,554.58万元与存货9,157.82万元差异超出一倍,请发行人代表结合相关会计政策进一步说明:2017年6月30日预收款项与在产品差异的原因,以及与发行人关于“在期末的大额未完工项目较多,致使预收款项余额增加”表述不一致的原因,是否对发行人产生不利影响;(2)请发行人代表说明2015年与中南大学签订合同即全额收款,这一非惯例收款的原因。请保荐代表人发表核查意见。

  3、请发行人代表进一步说明,公司项目成本核算的内部控制制度及执行有效性;工时分配及成本核算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工资薪酬在存货、主营业务成本、销售费用及管理费用间的分配的准确性;相关的会计处理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请保荐代表人发表核查意见。

  4、关于期间费用。(1)报告期内,管理费用与营业收入占比呈显著下降趋势,发行人仅2014年将部分管理人员归类至研发人员,请发行人代表进一步说明,管理费用下降的原因,以及剔除2014年管理人员归类至研发人员的因素外,采取何种措施大幅降低管理成本;研发费用的发生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存在潜在的税务风险,相关费用控制举措是否科学、合理;业务开发精准化的表述是否符合实际情况,相关开发费用的列示是否真实、准确、完整;相关的会计处理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2)发行人销售费用中开发费用2016年减少明显,请发行人代表结合2017年市场开发费情况进一步说明,发行人采取何种措施,既保证了94%的接单率的同时,单个项目市场开拓费又下降57.94%。请保荐代表人发表核查意见。

  5、根据发行人的业务特性及相关合同规定,发行人需对相关软件产品及系统集成交付后,实施1-3年或1-5年不等的运维服务,该服务在合同产品清单中以免费的方式予以单列,免费期后运维服务费单独计费。发行人按收入额的2%计提质保金的方式计列预计负债。请发行人代表进一步说明,该事项是否符合该等业务及合同的相关规定、会计处理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请保荐代表人发表核查意见。

(作者:佚名 编辑:ID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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