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力尔IPO过会 将于中小板上市

时间:2017/7/17 13:39:31 点击数:次 信息来源:本网编辑

  中国上市公司网讯 7月14日,湖南科力尔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力尔”或公司)首发申请获证监会通过,公司将登陆中小板上市。

  据悉,科力尔首次公开发行A股不超过2200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不低于25%。公司本次拟募集资金26,836.00万元围绕主营业务,投资用于罩极电机、贯流风机技改与扩能建设项目、3KW及以下伺服电机系统产业化项目、深圳研发中心建设项目、高效直流无刷电机产业化项目以及信息化升级建设项目等。

  公开资料显示,科力尔主要从事于微特电机的开发、生产与销售。公司主要产品包括单相罩极电机(含贯流风机)、串激电机、步进电机、直流无刷电机。公司主要客户包括伊莱克斯(Electrolux)、惠而浦(Whirlpool)、通用电气(GE)、阿瑟力克(Arcelik)、松下(Panasonic)、三星(Samsung)、Vestel等世界知名家电企业。公司以电机技术、材料技术、控制技术、微电子技术、电力电子技术、传感技术等为基础,依托优秀的设计研发能力和强大的生产制造能力,所生产的微特电机广泛应用在家用电器、办公自动化、安防监控、医疗器械、工业自动化与机器人等多个领域。

  链接:发审委会议提出询问的主要问题

  1、请发行人代表进一步说明:(1)发行人的生产经营和募投项目是否符合国家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等方面的规定,是否取得所必需的排污许可证等许可文件;(2)报告期内和截至目前发行人的环保守法情况和各项环境保护内控制度建设和执行情况,是否符合相关环保法律法规、国家和行业标准的要求,是否发生过环保事故;除已披露的一起环境违法事件外,是否还受到过其他环保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3)报告期内环保相关支出较少的具体原因及其合理性;相关环保投入、环保设施及日常治污费用是否与处理发行人生产经营所产生的污染相匹配;发行人有关排放和污染处理设施的运转是否正常有效;(4)发行人是否已经接受地方环保部门根据《关于实施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计划的通知》组织的核查;如果已接受核查,核查的具体情况以及核查结果;(5)发行人受到的上述行政处罚是否构成重大违法行为,发行人是否符合《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请保荐代表人发表核查意见.

  2、请发行人代表进一步说明:(1)境外客户的开发方式、交易背景,有关大额合同订单的签订依据、执行过程;(2)发行人出口退税情况是否与发行人境外销售规模相匹配;(3)结合报告期内相关货币对人民币的汇率变动趋势,说明发行人出口收入和发行人汇兑损失之间的匹配性;(4)近年来欧美国家对机电产品采取的技术法规、环保指令、标准、认证等一系列非关税贸易限制措施对发行人产品出口和持续经营的影响;(5)境外销售中是否存在第三方回款情况;如存在,其具体情况、原因和合理性,上述交易是否真实。请保荐代表人结合物流运输记录、资金划款凭证、发货验收单据、出口单证与海关数据、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数据、最终销售或使用等情况发表核查意见,并说明核查的过程、结论和依据。

  3、请发行人代表进一步说明外销和内销产品定价及其调整的具体流程及其对毛利率的影响。请保荐代表人发表核查意见。

(作者:佚名 编辑:ID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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