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委:进一步加强垄断行业价格监管

时间:2017/9/1 14:50:50 点击数:次 信息来源:证券时报

  原标题:发改委:进一步加强垄断行业价格监管

  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垄断行业价格监管的意见。

  意见提出,到2020年,网络型自然垄断环节和重要公用事业、公益性服务行业定价办法、成本监审办法基本实现全覆盖,科学、规范、透明的垄断行业政府定价制度基本建立。

  重点任务:以制度规则建设为重点,合理确定成本构成,科学确定投资回报率,建立健全“准许成本+合理收益”的定价制度。以开展成本监审、规范定价程序、推进信息公开为抓手,严格进行监管,规范政府和企业价格行为。

  (一)严格成本监审。健全垄断行业成本监审规则,加快制定出台分行业的成本监审办法,明确垄断行业定价成本构成和具体审核标准,特别是细化职工薪酬、折旧费、漏损率等约束性指标。扎实开展垄断行业成本监审,合理归集、分摊和核算成本,严格核减不应计入定价成本的费用,强化成本约束,为科学定价提供依据。创新成本监审方式,鼓励引入第三方参与监审,提高监审效率。

  (二)健全定价机制。加快制定出台分行业具体定价办法,建立合理反映不同用户成本的价格机制。在准确核定成本基础上,综合考虑企业生产经营及行业发展需要、社会承受能力、供给安全和质量等因素,科学确定投资回报率,合理制定价格水平,促进企业获得合理收益、消费者合理负担。充分发挥价格机制的约束、激励作用,通过制定上限价格、标杆价格等办法,引导垄断企业主动开展技术创新、改进管理,降低生产经营成本。

  (三)规范定价程序。所有垄断行业定价项目均纳入定价目录,实行清单化管理,并及时向社会公开。完善垄断行业政府定价决策机制,严格执行并实施成本监审、风险评估、专家论证、公众参与、集体审议等定价程序,创新价格听证方式,探索建立第三方参与垄断行业定价制度,充分听取社会公众意见,最大限度减少定价机构自由裁量权,着力规范政府定价行为。

  (四)推进信息公开。建立健全垄断行业信息披露和公开制度,强化垄断企业向监管机构的信息报送和公开义务,督促垄断企业定期向社会披露生产经营和年度财务状况,公开有关成本及价格信息。政府定价机构制定和调整价格应当公开成本监审结论。完善城市供水成本信息公开制度,积极推进天然气管道运输成本信息公开,逐步扩大至所有垄断行业,提高政府定价的透明度。

  (五)强化定价执行。清晰界定定价机构、垄断企业在政府定价政策制定、执行中的权责和义务,强化垄断企业责任。督促垄断企业严格落实政府定价政策,合理行使政府指导价浮动幅度内的自主定价权。加强政府定价政策执行事中事后监管,建立政府定价政策定期评估制度,并适时调整完善。

(作者:佚名 编辑:ID0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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