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000多万“往来款”引质疑 *ST锐电

时间:2017/6/16 10:58:54 点击数:次 信息来源:每日经济新闻

  原标题:7000多万“往来款”引质疑 *ST锐电:提供必要资金支持子公司筹建

  *ST锐电(601558,SH)曲线“卖地”牵扯出的往来款问题仍然一团迷雾。

  此前,对*ST锐电出让子公司股权做出相关报道,报道中就7164.47万元往来款提出疑问:在子公司没有经营业务、已经决定转让的情况下,上市公司支付该笔往来款的用途是什么?

  6月14日,*ST锐电就上述报道发布澄清公告称,审计报告中的往来款是多笔往来事项形成的余额,而不是一笔形成。此外,对于历年来多笔往来款发生日期计入今年3月10日是否符合会计准则,*ST锐电在回复记者采访函中并没有明确回应,称审计报告由审计机构提供。往来款用于购买土地、建设厂房等行为,其有责任为子公司提供必要的资金支持。

  值得注意的是,该子公司审计报告显示,其资产项目中有且仅有7218.5元银行存款,未显示有厂房。记者也未能在*ST锐电2016年年度报告及相关公告中查到土地购买相关信息及与子公司7164.47万元往来款的相关信息。

  8年来发生多笔往来款

  6月9日,*ST锐电公告称,公司与大连重工在6月8日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将公司全资子公司华锐风电科技(大连)临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连临港)、华锐风电科技(大连)装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连装备)100%股权转让给大连重工,大连临港和大连装备全部股权的评估价值分别为5898.52万元和18353.43万元。在公司看来,本次交易对其本期利润有积极影响,预计将会增加公司本期利润约1.8亿元(最终数据以年审会计师审计结果为准)。此次交易尚需经过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6月13日,相关报道指出,大连临港评估结果显示,其流动资产为0.72万元、非流动资产仅有无形资产(土地)为1.33亿元,流动负债为7449.20万元,这些负债主要为上市公司和大连临港在2017年3月10日产生的7164.47万元“往来款”。而大连重工在此次交易中保证大连临港于2020年6月前向上市公司清偿完毕全部上述往来债务。

  在大连临港的评估报告附件中,“关于拟定收购华锐风电全资子公司股权的请示”的落款日期为2月13日。在子公司没有经营业务、已经决定转让的情况下,上市公司为何还向其提供7164.47万元的“往来款”?该款项的用途是什么?

  对于提出的疑问,6月14日,*ST锐电发布关于媒体报道的澄清公告称,审计报告、评估报告中其他应付款明细表中大连临港对公司的7164.47万元往来款,为大连临港自2009年12月10日成立至2017年3 月31日,多笔往来事项形成的余额,而不是一笔形成。审计报告、评估报告中其他应付款明细表中,大连临港对公司的往来款,发生日期为2017年3月10日,此日期为最后一笔的发生日期,发生额为12.43万元,为公司拨付给大连临港当月土地使用税税金,并不是7164.47万元。

  *ST锐电与大连临港从2009年12月到2017年3月的发生多笔往来款,发生日期写为今年3月的处理方式是否符合会计准则?*ST锐电在6月15日就相关问题对记者作出文字回复称,“我方和大连重工。起重共同聘请了评估公司北京华信众合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大连分公司,审计公司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该份审计评估报告由其提供。”

  往来款如何产生及用途

  此外,*ST锐电还在澄清公告中称,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3月31日,大连临港与公司发生往来款共计3笔,合计37.3万元,均为每月公司给大连临港拨付的土地使用税税金,为支持大连临港日常经营的必需费用。

  对于37.3万元之外的超过7000万元往来款如何产生及具体用途,*ST锐电回应记者称,“进行购买土地、建设厂房、交纳土地使用税费等”。但记者查询相关公告及审计报告发现,大连临港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的资产项目仅有7218.5元银行存款,并无建设厂房形成的固定资产或在建工程。而记者也未能在*ST锐电披露的公告中找到大连临港购买土地资产的相关情况。

  对于为何多年来一直向没有实际营业业务的大连临港借款?大连临港并无盈利能力,其多年来是否还款,为何累积了超过7000万元的往来款?*ST锐电回应记者称,大连临港为*ST锐电的全资子公司,作为母公司,在子公司筹建期间及没有收入期间,依据投资及经营计划,进行购买土地、建设厂房等行为,母公司有责任为其提供必要的资金支持。

  值得注意的是,据*ST锐电披露,大连临港尚未投产经营,主要的生产场地尚未开发建设,所持有土地处于闲置状态。

  对于与大连临港的往来款,*ST锐电2016年年报中并无明确信息披露。而大连临港专项审计报告显示,大连临港在2009年至2013年签署了设备、勘测、设计等合同,累积金额大约1961万元,已付款1443万元(其中货币支付324万元,关联方垫付1119万元),存在合同未履行完毕的情况。

(作者:佚名 编辑:ID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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