彩虹新能IPO过会 将于深交所创业板上市

时间:2022/8/26 10:26:38 点击数:次 信息来源:本网编辑

  中国上市公司网讯 8月25日,彩虹集团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彩虹新能”或公司)首发申请获深交所通过,公司将登陆深交所创业板上市。

  据悉,彩虹新能本次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58,780,000股,占公司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不低于25%。公司共募集资金200,000.00万元,主要用于江西彩虹光伏有限公司上饶超薄高透光伏玻璃一期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

  公开资料显示,彩虹新能主营业务为光伏玻璃的研发、生产和销售。除光伏玻璃外,公司还曾从事光伏组件、新材料(锂电池正极材料、电子银浆料、光刻胶)等业务,2020年末公司转让了从事上述业务的子公司股权。光伏业务产品(光伏玻璃、光伏组件)主要应用于太阳能发电领域,新材料业务产品(锂电池正极材料、电子银浆料、光刻胶)主要应用于计算机类、通信类和消费类电子产品及电动汽车领域。报告期内,光伏玻璃是公司的主要产品。

  上市委会议提出问询的主要问题

  1.公开材料显示,发行人于2004年H股上市后,次年未分配利润即为负,并持续到本次申报的报告期末,累计未分配利润为-239,662.69万元。发行人披露,“公司最近一年存在累计未弥补亏损主要由公司历史上曾经从事的彩色显像管业务及液晶玻璃基板业务亏损及相关资产减值所致,属于偶发性因素。”请发行人说明:(1)连续17年未分配利润为负的主要原因,以及造成上述亏损的相关因素是否已经消除,相关管理责任人是否已更换,相关风险是否已充分披露;(2)将累计亏损归因为“偶发性因素”是否合理,相关信息披露是否准确;(3)预测弥补完累计未分配利润所需的时间及依据。请保荐人发表明确意见。

  2.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福莱特和信义光能相比,发行人的直接材料、能源动力、直接人工等相关单位成本均较大幅度高于福莱特,毛利率大幅低于信义光能和福莱特,管理费用率大幅高于信义光能和福莱特。请发行人结合光伏行业竞争状态,说明发行人的核心竞争力,相关风险是否充分披露,以及对发行人持续经营能力造成的影响及应对措施。请保荐人发表明确意见。

  3.报告期内,发行人的关联交易较多且金额波动较大,包括经常性关联采购和关联销售金额较大,偶发性关联交易类型较多,如报告期末,在关联方中电财务的存款余额为14,460.62万元,贷款余额为25,000.00万元;与彩虹集团签署《商标许可使用合同》;自中电彩虹处获得较大金额停工补偿;向中国电子转让大额应收账款获得融资。请发行人说明上述关联交易的合理性、交易价格的公允性,是否履行了相应的批准程序,是否对发行人独立性构成重大不利影响。请保荐人发表明确意见。

  4.2021年7月,工信部发布修订版《水泥玻璃行业产能置换实施办法》,新增光伏玻璃项目要建立产能风险预警机制。请发行人说明:(1)发行人新增光伏玻璃项目是否属于产能风险预警机制监控的范围;(2)募投项目审批的最新进展情况。请保荐人发表明确意见。

  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审核中心

  2022 年 8 月 25 日

彩虹新能IPO过会 将于深交所创业板上市
(作者:佚名 编辑:ID0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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