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丽臣IPO过会 将于深交所主板上市

时间:2021/8/20 10:16:50 点击数:次 信息来源:本网编辑

  中国上市公司网讯 8月19日,湖南丽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南丽臣”或公司)首发申请获证监会通过,公司将登陆深交所主板上市。

  据悉,湖南丽臣本次公司拟发行新股不超过2,250.00万股,不低于发行后总股本的25%。公司本次拟投入募集资金93,669.99万元,主要用于广东丽臣奥威实业有限公司15万吨绿色表面活性剂项目、上海奥威日化有限公司8万吨新型绿色表面活性剂材料建设项目、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丽奥科技有限公司绿色液体洗涤剂生产线建设项目、湖南丽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信息化系统建设项目、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公开资料显示,湖南丽臣立足于精细化工领域,主营业务为表面活性剂和洗涤用品的研发、生产及销售。公司研发生产的表面活性剂产品系洗发水、沐浴露、洗手液、洗衣液、洗衣粉等个人护理和家居洗涤用品的核心原料。自20世纪80年代开始,公司聚力于表面活性剂的研发生产,成为国内首家实现AES工业化生产的企业。经过数十年的深耕,目前,公司拥有长沙、上海、东莞三大生产基地,表面活性剂年产能三十多万吨,主导产品2019年行业排名位列全国前三。

发审委会议提出询问的主要问题

  1、发行人现有表面活性剂和洗涤用品两大业务板块,客户分为直销客户和经销商两类。请发行人代表:(1)说明直销客户与经销商在定价、毛利率方面存在差异的原因及合理性,经销商客户与发行人及其主要股东、董监高之间有无关联关系或资金往来;(2)说明报告期内新增贸易商与原贸易商的区域分布是否重叠,单家销售量/额是否存在异常;2020年生产商及终端客户数量因疫情影响下降,但贸易商数量大幅增加的原因及合理性;(3)说明2020年直销客户中生产商数量同比减少,但销售收入同比上升的原因及合理性;(4)说明宝洁集团向发行人资助设备的具体安排,类似协议涉及的投资总额,发行人供货数量及定价策略,资助设备安排下的产品毛利率,是否与类似产品的毛利率存在差异,对报告期财务状况的具体影响;(5)结合2017年后主要行业及经营环境等的变化、发行人的核心竞争力及市场竞争情况等,说明发行人的持续盈利能力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请保荐代表人说明核查依据、过程,并发表明确核查意见。

  2、报告期内,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存在未取得监控化学品生产特别许可的情况下进行监控化学品生产的情形。请发行人代表说明:(1)相关情形是否构成重大违法违规,相关主管部门对于相关情形是否知悉,是否存在行政处罚风险,是否构成本次发行的障碍;(2)尚在办理过程中的监控化学品生产特别许可是否存在重大障碍或不确定性,是否会对发行人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3)发行人或其子公司危废处理是否存在重大违法违规情形,是否存在行政处罚风险,内控制度是否健全并有效执行。请保荐代表人说明核查依据、过程,并发表明确核查意见。

  3、发行人产品成本中直接材料占比超90%。请发行人代表说明:(1)报告期内存货余额持续增长的原因及合理性,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是否充分,是否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变动趋势一致;(2)报告期内主要原材料釆购单价是否大幅波动,不同供应商实际釆购价格是否存在重大差异,是否与市场价格可比,相关风险披露是否充分;(3)2020年下半年发行人脂肪醇采购均价低于市场均价的的原因及合理性,对发行人毛利率和净利润的影响,此项釆购优势是否具有持续性。请保荐代表人说明核查依据、过程,并发表明确核查意见。

  4、发行人2002年由国企改制为丽臣工会和职工持股,后于2009年由44名职工受让丽臣工会及其他职工股东持股。请发行人代表说明:(1)2007年发行人职代会作出股权调整相关决议后,受让名单多次变动是否符合职代会决议,是否影响股权转让的有效性;(2)向44人转让股权价格的确定依据及合理性,职工股东所持股权转让的协商过程,是否存在损害职工利益的情形;(3)部分历史股东未进行访谈或未回复问卷的原因及合理性,股权转让相关事项是否存在诉讼或纠纷,是否存在法律风险。请保荐代表人说明核查依据、过程,并发表明确核查意见。

  发行监管部

  2021年8月19日

(作者:佚名 编辑:id020)
文章热词:湖南丽臣,过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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