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厦眼科IPO过会 将于深交所创业板上市

时间:2021/6/25 10:26:35 点击数:次 信息来源:本网编辑

  中国上市公司网讯 6月24日,华厦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厦眼科”或公司)首发申请获深交所通过,公司将登陆深交所创业板上市。

  据悉,华厦眼科本次公开发行新股6,000万股,占发行后股本比例10.71%。公司本次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77,850.61万元,主要用于天津华厦眼科医院项目、区域视光中心建设项目、现有医院医疗服务能力升级项目、信息化运营管理系统建设项目、补充运营资金项目。

  公开资料显示,华厦眼科成立于2004年,是一家专注于眼科专科医疗服务的大型民营医疗连锁集团。公司面向国内外广大眼科疾病患者提供眼科全科诊疗服务,包括白内障、屈光、眼底、斜弱视及小儿眼科、眼表、青光眼、眼眶和眼肿瘤、眼外伤在内的眼科八大亚专科及眼视光专科。公司始终坚持“不论富贵贫穷,都要服务好每个病人,让每个人拥有一双健康明亮的眼睛”的使命,并秉承“责任、关怀、创新、共赢”的核心价值观,为广大患者提供优质、专业、安全的眼科诊疗服务。

上市委会议提出问询的主要问题

  1.请发行人代表进一步说明厦门眼科中心(民非)清算过程中,将发行人实际控制人苏庆灿作为厦门眼科中心(民非)注销时剩余财产捐赠义务人以及选择福建省惠泽慈善基金会作为捐赠对象的合理性。请保荐人代表发表明确意见。

  2.菏泽华厦由于通过材料虚记、过度医疗、分解住院,骗取社会保险金,于 2018 年 12 月被实施处罚。请发行人代表结合《社会保险法》的相关规定,以及菏泽华厦违法所得和罚款金额,说明菏泽华厦上述行为是否属于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请保荐人代表发表明确意见。

  3.报告期内,发行人存在未决诉讼 2 起、1 万元以上处罚 26 起、医疗事故 2 起。请发行人代表说明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运行及有效性情况。请保荐人代表发表明确意见。

  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审核中心

  2021 年 6 月 24 日

(作者:佚名 编辑:id020)
文章热词:华厦眼科,过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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