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诺和IPO过会 将于上交所科创板上市

时间:2021/2/6 9:27:32 点击数:次 信息来源:本网编辑

  中国上市公司网讯 2月5日,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阳光诺和”或公司)首发申请获上交所通过,公司将登陆上交所科创板上市。

  据悉,阳光诺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2,000.00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25%。公司本次拟使用募集资金48,415.99万元,主要用于特殊制剂研发平台项目、药物创新研发平台项目、临床试验服务平台建设项目、创新药物 PK/PD 研究平台项目。

  公开资料显示,阳光诺和成立于 2009 年,是国内较早对外提供药物研发服务的 CRO 公司(Contract Research Organization,合同研究组织)之一。公司主营业务是为医药企业提供专业化研发外包服务,致力于协助中国医药制造企业加速实现进口替代和自主创新。公司作为医药制造企业可借用的一种外部资源,在接受客户委托后,可以在短时间内迅速组织起一支具有高度专业化和丰富经验的研究队伍,从而帮助医药制造企业加快药物研发进展,降低药物研发费用,并实现高质量的研究。

上市委会议提出问询的主要问题

  1.请发行人代表说明:发行人 2019 年、2020 年收入大幅增长原因,发行人在市场占有率较低的情况下取得较高营业收入复合增长率的合理性,是否具有可持续性,收入确认归属期间是否准确。请保荐代表人说明对以下事项的核查过程及结论:(1)发行人报告期内为关联方服务收入,来自于与关联方共同客户或共同供应商收入,发行人 2019 年、2020 年新增客户收入,新增药学研究服务中仿制药开发收入;(2)上述收入对应成本、试验证据及执行周期等,说明相关服务是否具备商业实质、提交成果尤其是药学研究服务中仿制药开发是否对客户有实际贡献;(3)发行人报告期超过信用期应收账款余额。

  2.请发行人代表说明:(1)发行人高比例委外实施是否符合行业特点,委外实施是否涉及发行人核心技术,关联方项目发行人向医院委外实施是否均有商业实质;(2)对比同行业公司,发行人技术人员人数及构成是否和其业务相匹配;(3)向江西萃生源采购临床试验服务的商业实质。请保荐代表人发表明确意见。

  3.请发行人代表说明:(1)发行人销售费用率较低、收入增长率较高的原因,该等发展模式是否符合行业发展特征;(2)相关关联交易、关联方与相同客户开展交易的必要性、定价原则及定价是否与发行人或关联方开展同类业务之定价存在差异、定价在行业内是否公允。请保荐代表人发表明确意见。

  科创板股票上市委员会

  2021 年 2 月 5 日

(作者:佚名 编辑:id020)
文章热词:阳光诺和,过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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