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柴股份IPO过会 将于深交所创业板上市

时间:2021/1/15 10:12:52 点击数:次 信息来源:本网编辑

  中国上市公司网讯 1月14日,浙江新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柴股份”或公司)首发申请获深交所通过,公司将登陆深交所创业板上市。

  据悉,新柴股份本次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6,028.34万股,且不低于本次公开发行后总股本的25%。公司本次拟投入募集资金48,409.45万元,主要用于年产 30 万套绿色智慧发动机关键零部件建设项目二期、高效节能环保非道路国Ⅳ柴油机生产线技改项目、新柴股份研发中心升级改造项目。

  公开资料显示,新柴股份主营业务为非道路用柴油发动机及相关零部件的研发、生产与销售。目前,公司已发展成为一家集研发、制造于一体,产品系列化、生产专业化、管理规范化的非道路用柴油机生产企业。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专注于非道路用柴油发动机领域,获取了“中国内燃机行业排头兵企业”、“中国机械工业百强”、“中国机械500强”等多项荣誉,公司生产的新柴牌内燃机被评为浙江省品牌产品。

上市委会议提出问询的主要问题

  1.报告期内,发行人主营业务毛利率分别为 15.11%、 14.36%、13.02%、12.57%,呈逐年下降趋势,但高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平均毛利率水平。请发行人代表:(1)结合主要产品的技术路线、产品性能、可靠性等因素,说明毛利率高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原因及合理性;(2)结合市场竞争情况,说明毛利率持续下降的原因及合理性。请保荐人代表发表明确意见。

  2.2019 年 9 月,发行人与其董事长、总经理白洪法实际控制的九能投资签署《增资扩股协议》。请发行人代表说明上述增资扩股行为的必要性与定价依据,以及是否构成股份支付。请保荐人代表发表明确意见。

  3.杭叉集团和发行人同受仇建平控制。请发行人代表说明:(1)杭叉集团采用单一供应商采购柴油机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符合行业惯例;(2)对杭叉集团销售毛利率逐年提高、发行人叉车毛利率逐年下降的原因及合理性;(3)关联交易定价的公允性。请保荐人代表发表明确意见。

  4.招股说明书(上会稿)披露,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管的任期均为 2018 年 7 月 3 日至 2020 年 12 月 25 日。请发行人代表说明:(1)最近一期涉及换届的董事会与股东大会的召开情况;(2)提交上会稿时,对到届情况未进行充分披露的原因及合理性。请保荐人代表发表明确意见。

  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审核中心

  2021 年 1 月 14 日

(作者:佚名 编辑:id020)
文章热词:新柴股份,过会

网友评论

最新文章

推荐文章

热门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