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声营销IPO过会 将于深交所创业板上市

时间:2019/10/12 9:35:21 点击数:次 信息来源:本网编辑

  中国上市公司网讯 10月11日,广东电声市场营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电声营销”或公司)首发申请获证监会通过,公司将登陆深交所创业板上市。

  据悉,电声营销本次公开发行数量不低于发行后公司总股本的10%,且不超过4,233万股。公司拟用募集资金投入金额48,096.20万元,主要用于体验营销服务升级扩容建设项目、营销数字化解决方案及大数据运营平台建设项目、信息化管理平台建设项目以及补充流动资金。

  公开资料显示,电声营销是国内领先的体验营销综合服务提供商,主营业务为互动展示、零售终端管理、品牌传播等营销活动的策划、执行、监测、反馈服务。从成立以来,公司一直致力于结合各种成熟的新型科技手段,将其跨界应用到体验营销领域,并配合强大的创意能力和全国执行网络覆盖能力,在各级市场和各种消费场景中,为消费者提供创新的品牌产品体验方式,帮助品牌商实现从营销到销售的闭环,提升品牌价值、拉动产品销量,并在一定程度上发挥了促进消费需求升级、推动销售渠道下沉的社会价值。

发审委会议提出询问的主要问题

  1、发行人报告期内营业收入呈逐年快速增长态势。请发行人代表说明:(1)客户集中度高是否属于行业惯例,是否存在对重大客户的依赖;(2)各类业务以及细分业务的核心竞争力和竞争优势,以及互联网等新媒体营销模式对发行人业务、经营模式以及持续盈利能力的影响,相关应对措施;(3)在2018年国内整车市场需求增速下滑的环境下,发行人以汽车行业客户为主的互动展示业务和品牌传播业务收入保持快速增长的原因及合理性;(4)结合车展与巡展路演业务合同主要条款及每月向客户确认服务具体内容,说明互动展示业务风险报酬转移的判断依据,相关收入的确认是否需达到客户认可的展示效果,结合发行人提交客户确认的周期以及客户的平均对账周期,说明是否存在跨期调节收入和利润的情况,收入确认的相关内控是否有效。请保荐代表人说明核查依据、过程并发表明确核查意见。

  2、报告期各期发行人商品销售业务收入呈快速增长态势,返利金额也大幅增长。请发行人代表说明:(1)从事商品销售业务的必要性及合理性,是否属于发行人的主营业务,是否满足创业板“主要经营一种业务”的相关规定;(2)报告期各期商品销售业务收入快速增长的原因及合理性;(3)采用总额法确认商品销售收入的合理性,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4)返利审批确认的流程,返利确认的时点是否足够谨慎,各报告期计提和收到返利的情况以及相关内控执行情况,会计处理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请保荐代表人说明核查依据、过程并发表明确核查意见。

  3、报告期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存在未为员工缴纳社保或未足额缴纳社保的情形。请发行人代表说明:(1)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委托的第三方为员工缴纳社保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合法合规,是否存在被处罚的风险;(2)发行人及子公司如何确定社保缴纳基数,实际缴纳基数与国家或地方规定的社保缴纳基数的差异,经测算报告期内社保费和公积金应缴未缴余额持续增长原因,发行人认为应缴未缴余额对当期损益影响较小的依据及合理性;(3)发行人及子公司因社保及公积金问题产生的纠纷是否具有普遍性,是否存在重大风险,发行人在劳动用工方面的内部控制制度是否健全并有效运行。请保荐代表人说明核查依据、过程并发表明确核查意见。

  4、2011年4月,梁定邦将其持有的汇通文化100%股权以对价3.92亿人民币元全部转让给日本电通。2016年2月,汇通文化将所持电声有限、广州天诺各40%股份转让给添赋国际等六家公司,对应合计估值为10.375亿元。2016年4月,添赋国际等六家公司向华侨银行等转让电声有限12.50%的股份,整体估值为20亿元。请发行人代表说明:(1)发行人及广州天诺成立时间仅1年零2个月但其转让估值就达到3.92亿的原因及商业合理性;(2)添赋国际等六家公司取得发行人股份的过程及资金来源,是否依据相关规定办理了外汇登记;发行人向上述六家公司现金分红及派息情况,是否存在逃汇套汇及税收违法情形,是否存在被处罚的风险,是否构成本次发行上市的法律障碍;(3)梁定邦将其持有的汇通文化100%股权转让给日本电通是否应在中国大陆缴申报纳税,发行人及相关方是否存在被处罚的风险;(4)2016年前后两次股权转让交易价格差距较大的原因,交易定价的合理性和公允性,是否存在特殊利益安排。请保荐代表人说明核查依据、过程并发表明确核查意见。

  发行监管部

  2019年10月11日

(作者:佚名 编辑:id020)
文章热词:电声营销,过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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