斯迪克股份IPO过会 将于深交所创业板上市

时间:2019/10/12 9:26:38 点击数:次 信息来源:本网编辑

  中国上市公司网讯 10月11日,江苏斯迪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斯迪克股份”或公司)首发申请获证监会通过,公司将登陆深交所创业板上市。

  据悉,斯迪克股份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2,921万股,且不低于发行后总股本的25%。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额为41,118.51万元,主要用于 OCA 光学胶膜生产扩建项目以及偿还银行贷款。

  公开资料显示,斯迪克股份是一家从事功能性涂层复合材料研发、生产、销售的高新技术企业。产品主要应用于消费电子制造领域,以实现智能手机、平板电脑、笔记本电脑、可穿戴设备、汽车电子等产品各功能模块或部件之间粘接、保护、防干扰、导热、散热、防尘、绝缘、导电、标识等功能。随着公司对产品开发的不断投入,公司产品已规模化应用于新能源汽车锂电池组件,以实现绝缘、阻燃、结构固定等功能。

发审委会议提出询问的主要问题

  1、报告期内,发行人销售以直销模式为主,经销模式与贸易商模式为辅。请发行人代表说明:(1)直销业务中指定采购与非指定采购两种模式下各参与方的权利、义务及责任,相关定价机制及其异同;(2)直销业务中产品在终端客户和下游厂商的认证情况,发行人及其产品的竞争优劣势及可替代性,与主要直销客户业务关系的稳定性、可持续性;(3)经销模式与贸易商模式的异同,同时采用两种模式的商业合理性,两种模式下定价政策及销售毛利率方面是否存在差异;(4)主要经销商、贸易商终端销售的实现情况、各期末库存情况,是否存在通过经销商、贸易商铺货进行调节收入的情形;(5)报告期内对烟台佳益捷等4家离职员工设立的公司销售收入大幅增长的原因及合理性,交易定价的公允性,报告期内四家公司的经营业绩情况,是否存在为发行人分担成本、费用或其他利益输送的情形。请保荐代表人说明核查依据、过程并发表明确核查意见。

  2、报告期内,发行人业绩持续增长;同时,上、下半年业绩呈现较为明显的季节性波动特征。请发行人代表:(1)结合下游客户及其终端产品的销售情况、发行人产品认证情况、同行业可比公司同类产品销售情况等,说明报告期内收入持续增长的原因及合理性,与销售对象业务规模和经营情况是否匹配,未来收入增长的可持续性;(2)说明上、下半年业绩呈现季节性波动的原因,是否符合行业特征;最近五年(2015年-2019年)上半年业绩同比呈现较大变化的原因及合理性;发行人应对季节性波动的主要措施及有效性;(3)2019年上半年业绩较2018年上半年同比变化情况及原因,部分老客户(包括贸易商、经销商客户)收入同比大幅增长的原因及合理性;(4)2019年1-9月预计扣非后归母净利润增幅显著高于同期营业收入增幅的原因及合理性,业绩预计的依据是否充分。请保荐代表人说明核查依据、过程并发表明确核查意见。

  3、请发行人代表说明:(1)报告期各年度上、下半年销售毛利率差异幅度较大的原因及合理性,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情况是否一致;(2)主要产品境内外销售单价和毛利率的差异原因及合理性,境外产品最终销售的实现情况;(3)功能性薄膜材料毛利率逐年下降的原因及合理性,目前相关影响因素是否已消除;(4)电子级胶粘材料价格逐年上升的原因及合理性,毛利率远高于同行业可比公司晶华新材同类产品的原因及合理性;(5)报告期内主要原材料采购价的波动情况及原因,与市场价格的可比性。请保荐代表人说明核查依据、过程并发表明确核查意见。

  发行监管部

  2019年10月11日

(作者:佚名 编辑:id020)
文章热词:斯迪克股份,过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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