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创新源IPO过会 将于深交所创业板上市

时间:2017/10/26 10:17:34 点击数:次 信息来源:本网编辑

  中国上市公司网讯10月25日, 深圳科创新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创新源”或公司)首发申请获证监会通过,公司将登陆深交所创业板上市。

  据悉,科创新源首次公开发行A股不超过2174.00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25%。公司本次拟募集资金33000.00万元,投资主要用于高性能特种橡胶密封材料建设项目以及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等。

  公开资料显示,科创新源主要从事高性能特种橡胶密封材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并为客户提供高端的防水、绝缘、防火、密封等一站式综合解决方案,产品及解决方案可广泛应用于通信、电力、矿业、轨道交通等领域。公司始终坚持以市场为导向,通过持续不断的研发创新与产品升级,已成为国内少数生产规模化、产品系列化、配方和生产工艺先进的高性能特种橡胶密封材料生产企业,以及可提供高端的防水、绝缘、防火、密封等一站式综合解决方案的供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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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审委会议提出询问的主要问题

  1、发行人核心技术——KC80胶带技术,系由发行人与原实际控制人朱红宇父子控制企业无锡科创、无锡昆成共同所有。2013年,朱红宇等人退出发行人时,发行人及相关方约定五年内对该技术各自以商业秘密形式进行保护,同时就市场竞争领域进行了划分。其后,各方还补充约定五年后延续前述约定。报告期内发行人存在向无锡昆成采购小料等交易,无锡昆成、无锡科创与发行人供应商、客户之间均存在日常性交易。请发行人代表结合KC80胶带技术的来源进一步说明:(1)2013年技术升级后的实质变化、以及发行人技术的完整性、独立性;(2)发行人与无锡昆成、无锡科创共享技术对发行人可能产生的影响;(3)发行人与朱红宇父子及控制企业之间有关竞争领域划分约定的商业逻辑及合理性;(4)报告期内与无锡昆成、无锡科创共同客户及供应商交易的主要内容、定价依据,与可比价格之间差异的原因及其公允性,现有的保密措施是否科学、有效,会否因共同供应商或客户存在技术失密风险;(5)发行人、朱红宇父子及控制企业之间是否存在其他协议安排,双方是否通过共同的客户及供应商或其他途径进行利益输送。请保荐代表人说明核查方法、依据,并发表核查意见。

  2、发行人报告期内原材料采购价格普遍低于市场价格。请发行人代表结合采购合同、定价机制、主要供应商的折扣政策、结算方式等,进一步说明原材料采购价格低于市场价格的具体原因及合理性,差异较大月份的具体情况、原因及合理性。请保荐代表人说明核查依据,并发表明确意见。

  3、发行人2016年和2017年1-6月通过经销方式实现的销售收入和毛利占比显著提升,2017年6月末已签约经销商未覆盖最近一期销售金额前五名经销商,请发行人代表进一步说明:(1)报告期内主要产品经销模式毛利率大幅高于直销模式的原因及商业合理性;(2)2016年度和2017年1-6月主要经销商变动以及销售金额大幅增加的原因,不同经销商销售同一类别产品毛利率差异的原因,主要经销商实现最终销售的情况;(3)发行人对签约经销商、未签约贸易商的销售模式差异,销售金额占比,对未签约经销商的管理和其退出对发行人的影响及防范措施。请保荐代表人说明核查过程并对相关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核查意见。

  4、报告期内KC80胶带销售收入占比逐年下降,新产品冷缩套管销量和占比上升,请发行人代表说明:(1)KC80胶带产品和冷缩套管用途是否近似,产品的核心竞争力,是否具备可替代性;(2)结合高性能特种橡胶密封材料的未来前景、发行人的发展方向,说明“高性能特种橡胶密封材料”募投项目的合理性;(3)说明发行人与冷缩套管产品主要客户上海长园电子间的业务形成过程,属于正常购销业务还是委托加工业务,现有合约情况及合约主要的条款,该项业务的可持续性,与上海长园电子间的合约关系,会否制约公司对其他客户的开拓,从而对未来公司冷缩套管产品的发展形成不利影响。请保荐代表人发表核查意见。

  5、根据发行人与华为签订的采购协议,买方有权退返买方认为不合格的产品。请发行人代表进一步说明买方认为不合格产品有无具体标准,发行人收入确认原则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请保荐代表人发表核查意见。

(作者:佚名 编辑:ID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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