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信资费改革应当依法进行

时间:2017/3/8 9:06:08 点击数:次 信息来源:证券时报

  2017年3月6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的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上,中国移动、中国电信、中国联通等企业代表表示,2017年10月1日全面取消国内长途和漫游费,贯彻落实李克强总理《政府工作报告》的有关精神。

  早在2008年,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和原信息产业部为了解决消费者提出的移动电话国内漫游费用过高的问题,专门召开国内移动电话漫游价格调整听证会,笔者应邀参加这次会议,并且在会上充分表达自己的意见。

  当时中国移动、中国电信、中国联通和中国铁通等电信企业在大幅度降低移动电话国内漫游费问题上没有统一的意见。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的代表反对大规模降低移动电话国内漫游费用,认为这样做有可能会导致国有资产流失,甚至有可能会导致国内部分电信企业出现亏损现象。在各方面相互掣肘之下,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价格主管部门和信息产业部有关部门的负责人权衡利弊,在原来提出的两个调整方案之外,重新提出新的调整方案,降低了消费者移动电话国内漫游的费用。

  此次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明确提出取消移动电话国内漫游费用,充分考虑到消费者的利益关系,同时也充分照顾到我国电信企业的基本状况。

  所谓移动电话国内漫游费实际上是在同一个电信网络不同地区之间通话收取的费用,早在2008年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移动电话国内漫游价格调整听证会上,这个问题就已经得到有效解决。在国家统一的电信网络进行信息传输其成本十分有限,因此,取消移动电话国内漫游费,对于中国国有电信企业利润不会造成重大影响。中国电信企业应当抓住国务院移动电话国内漫游费取消的良好契机,全面审视企业的经营成本,合理确定电信服务的价格标准,依靠价格竞争不断巩固和扩大自己的市场份额,依靠价格竞争和质量竞争真正赢得消费者信赖。

  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专门对我国移动电话国内漫游费作出规定,这是史无前例的重要举措。它说明国务院在推进“供给侧改革”方面已经采取实质性的行动,决心通过降低企业的经营成本,确保我国经济健康平稳发展。

  虽然《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明确规定电信资费实行市场调节价,但是,国有电信企业必须充分考虑到我国经济发展的实际需要,必须充分考虑到企业生产经营成本,如果只是出于企业利益或者本行业利益考虑,不断提高电信资费标准,那么,我国电信行业将会成为我国经济发展的绊脚石。消费者对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关于取消移动电话国内漫游费的内容奔走相告。国有电信企业应当从全面深化改革高度理解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有关指示精神,确保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关于调整移动电话国内漫游费标准的政策落实到位,因为只有这样,才能为我国基础产品价格和服务价格调整提供有益经验,也只有这样,才能为我国价格体系改革打下坚实的基础。

  对关系国计民生重要产品和服务价格进行成本核算,大幅度降低基础性产品和服务价格,这是我国全面深化改革的突破口。因为只有这样,才能真正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也只有这样才能使我国改革真正达到预期的效果。可以设想,如果伴随着全面深化改革,我国基础性产品和服务价格不断上涨,那么,我国全面深化改革的成果很可能会被基础性产品和服务价格上涨所抵消。在国内移动电话漫游费改革问题上,国务院已经发出了明确的信号,全国各行各业特别是国有垄断行业企业应当振作起来,自觉地审视产品服务价格,通过降低企业的成本,消化企业的过剩产能,减少企业的库存,使企业产品和服务的价格真正具有市场竞争力。

(作者:佚名 编辑:ID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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