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华股份IPO过会 将于上交所主板上市

时间:2022/6/10 9:28:14 点击数:次 信息来源:本网编辑

  中国上市公司网讯 6月9日,山东嘉华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华股份”或公司)首发申请获证监会通过,公司将登陆上交所主板上市。

  据悉,嘉华股份本次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4,114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不低于25%。本次募集资金39,100.00万元,主要用高端大豆蛋白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和东厂区2万吨分离蛋白扩产项目。

  公开资料显示,嘉华股份是以大豆蛋白为主要产品的大豆深加工企业,拥有二十余年的大豆深加工研发和生产经验。公司产品销往全国各地,与国内知名企业如双汇发展、安井食品、中粮集团、金龙鱼等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同时销往国际市场,主要产品大豆蛋白和大豆膳食纤维远销美国、日本、欧盟、澳大利亚、俄罗斯、南非、中亚等六十多个国家和地区。

  发审委会议提出询问的主要问题

    1、报告期内,发行人综合毛利率呈下降趋势,大豆油毛利率高于同行业水平。请发行人代表说明:(1)内销和外销、直销和经销毛利率存在差异的原因,是否与同行业一致;(2)报告期新增经销商当年平均毛利率、退出经销商前一年平均毛利率,与当年发行人平均毛利率水平存在差异的原因及合理性;(3)不同产品的毛利率差异较大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符合行业特征;(4)大豆油毛利率高于同行业水平、大豆膳食纤维毛利率波动较大、大豆蛋白毛利率持续下滑的原因及合理性;(5)综合毛利率、境外毛利率持续下滑的原因,是否对发行人持续经营构成重大不利影响。请保荐代表人说明核查依据、过程,并发表明确核查意见。

  2、报告期内,发行人产品销售分为内销和外销。内销中直销模式占比较高,外销中经销占比较高。经销商新增与退出家数较多。请发行人代表说明:(1)同种产品不同客户销售价格存在差异的原因及合理性;(2)外销收入的真实性和趋势变化的合理性,新冠疫情、贸易摩擦对发行人生产经营的影响;(3)新增或退出经销商与发行人、董监高或员工(前员工)、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是否存在利益输送。请保荐代表人说明核查依据、过程,并发表明确核查意见。

  3、赵晓民曾在莘县粮食局任职并退休,曾持有发行人和新嘉华集团股权并任职,其配偶黄瑞华为发行人实际控制人之一。请发行人代表说明:(1)赵晓民在莘县粮食局任职的具体情况;(2)赵晓民在新嘉华集团的任职、持有新嘉华集团股权是否符合相关规定,是否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3)赵晓民配偶、子女持有发行人股权是否符合相关规定。请保荐代表人说明核查依据、过程,并发表明确核查意见。

  4、2007年3月,华润东阿和东阿金篮所持阿华有限全部股权在北京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转让,至2008年9月成交,股权受让方为新嘉华集团(股权穿透后均为自然人)。请发行人代表说明:(1)转让国有股权时,调低价格且成交价低于净资产,未重新履行报批程序,是否合法合规;(2)上述国有股权转让是否存在国有资产流失,是否构成本次发行障碍;(3)上述国有股权转让是否存在利益输送等不当情形,是否存在潜在的风险和纠纷。请保荐代表人说明核查依据、过程,并发表明确核查意见。

  发行监管部

  2022年6月9日

嘉华股份IPO过会 将于上交所主板上市

(作者:佚名 编辑:id060)
文章热词:嘉华股份,过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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