胜通能源IPO过会 将于上交所主板上市

时间:2022/6/6 10:31:17 点击数:次 信息来源:本网编辑

  中国上市公司网讯 6月2日,胜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胜通能源”或公司)首发申请获证监会通过,公司将登陆上交所主板上市。

  据悉,胜通能源本次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3,000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不低于25%。本次募集资金58,538.92万元,主要用于智能汽车零部件生产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

  公开资料显示,胜通能源公司主营业务为LNG的采购、运输、销售以及原油、普货的运输服务。公司凭借自身稳定规模化的LNG槽车运载能力,依托覆盖全国的LNG采销业务网络,运用高效的信息化互联网管理平台,为工业燃料、城镇燃气、交通燃料等应用领域客户提供一站式LNG运贸解决方案。

  公司坚持LNG运贸一体化发展战略,主要利用自有LNG专用槽车,在全国范围内开展LNG销售业务,并投资经营LNG加气站等终端业务。公司拥有较强的LNG槽车运载能力,截至2021年6月末,胜通物流共有运输车辆508辆,其中LNG槽车335辆,在金联创统计的2020年中国十大LNG运输企业排名中位居第二位。经过多年发展,公司LNG业务规模不断扩大,具有较高的品牌影响力和市场知名度,在金联创统计的2020年中国LNG贸易企业排名中,公司位居第四位。

  公司荣获2018-2019年中国天然气行业金牌贸易商,胜通物流为AAAA级物流企业、中国交通运输协会危化品运输专业委员会会员单位、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危化品物流分会理事单位,并先后获得“全国危险品物流安全管理先进企业二十强”、“全国危险品物流与运输综合服务百强”、“中国危险品物流百强企业”、“危险品物流行业诚信企业”和“危险品物流行业服务明星品牌企业”等荣誉称号。

  发审委会议提出询问的主要问题

  1、发行人采购集中度较高。请发行人代表说明:(1)发行人向中海油气电及其下属公司采购中存在不同釆购方式的原因及合理性,交易合同的主要条款是否发生变化;(2)固定价格采购、“进口LNG窗口一站通”模式的主要风险点及应对措施,该模式是否可持续;(3)对中海油气电及珠海海胜釆购占比较高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对发行人持续盈利能力构成不利影响;(4)宏观环境等外部因素对发行人业务的影响情况,发行人的应对措施及有效性。请保荐代表人说明核查依据、过程,并发表明确核查意见。

  2、发行人LNG销售包括自行配送、客户自提两种方式。请发行人代表说明:(1)客户自提业务模式下客户通过发行人釆购的必要性与合理性;(2)发行人在客户自提模式下的身份是否为代理人,相关会计处理是否符合规定;(3)2021年度客户自提模式单位采购成本低于自行配送模式、报告期内客户自提模式单位购销价差变动幅度大于自行配送模式的原因与合理性。请保荐代表人说明核查依据、过程,并发表明确核查意见。

  3、请发行人代表说明:(1)海南胜远成立不久即大额盈利的原因与合理性,盈利是否具有可持续性;(2)2021年扣除窗口期产品后LNG销售业务毛利率较2020年大幅下降的原因与合理性;(3)LNG销售业务与运输服务业务的单位运输成本及委托单位运输成本的差异及合理性;运输业务的内部控制是否有效,相关成本核算是否准确、完整。请保荐代表人说明核查依据、过程,并发表明确核查意见。

  发行监管部

  2022年6月2日

(作者:佚名 编辑:id0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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