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石化学IPO过会 将于上交所科创板上市

时间:2020/9/16 10:07:57 点击数:次 信息来源:本网编辑

  中国上市公司网讯 9月15日,广东聚石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聚石化学”或公司)首发申请获上交所通过,公司将登陆上交所科创板上市。

  据悉,聚石化学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23,333,334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不低于25%。公司本次募投项目投资总额49,046.17万元,具体为年产 40,000 吨改性塑料扩建项目、无卤阻燃剂扩产建设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补充流动资金。

  公开资料显示,聚石化学是一家主营业务为阻燃剂、改性塑料粒子及制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经过多年的创新和积累,已拥有包括无卤阻燃剂化学合成与复配应用技术、阻燃改性塑料制备技术、功能性高分子材料技术等多项核心技术,系国内具备差异化竞争优势的高性能塑料及树脂制造商之一。

  公司的无卤阻燃剂符合国际 RoHS、REACH、WEEE 标准,阻燃和环保性能优越,主要应用于阻燃塑料、阻燃涂料等新材料领域,核心产品 EPFR-APP 系列(高聚合度聚磷酸铵)的综合性能较国际同类产品具备一定竞争优势。

上市委会议提出问询的主要问题

  1.请发行人代表:(1)说明发行人以较低代价收购常州奥智后在较短时间内以常州奥智为核心形成 PS 扩散板的规模产能并向韩国重要客户供货,实现业绩快速提升的商业逻辑,分析在此过程中常州奥智原股东并未直接或间接成为发行人股东的商业合理性;(2)分析 JINFU 作为发行人的扩散板经销商在发行人与韩国 LGE 之间的交易中长期存在的状况是否表明,发行人对 JINFU 构成重大依赖;(3)说明发行人收购常州奥智并通过其向韩国 LGE 等重要客户供货、JINFU 作为常州奥智与韩国 LGE 之间交易的中间商长期存在、常州奥智原股东在发行人整合旗下业务并申报上市的过程中注销涉嫌同业竞争的公司且不要求偿付对价等的行为,是否构成一揽子交易;(4)说明常州奥智与其境外客户之间的交易方式以及相应的原材料采购方式,与发行人原有的外销业务方式及相应的原材料采购方式的差异及其商业合理性;(5)结合常州奥智章程对于公司治理及分红的相关约定,说明发行人是否控制常州奥智,相关会计处理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6)说明常州奥智通过韩国 JINFU 向韩国 LGE 进行销售的原因及合理性,韩国 JINFU 除销售常州奥智产品外是否存在其他向韩国 LGE 的销售业务,是否存在商业贿赂或利益输送情形。请保荐代表人发表明确意见。

  2.请发行人代表结合自身研发费用占收入之比低于同行业可比公司、研发投入涉及多种不同产品、对报告期收入增长贡献较大的扩散板业务系源自收购对象等情况:(1)分析说明如何通过聚焦研发投入,确保技术先进性和可持续发展;(2)分析说明所采用的“改性塑料助剂+改性塑料粒子+改性塑料制品”研发战略与发行人在报告期业务收入变化的关联性;(3)分析说明在近年塑料制品销售快速增长情况下将募集资金重点投在阻燃剂和改性塑料粒子产能方面的合理性。请保荐代表人发表明确意见。

  科创板股票上市委员会

  2020 年 9 月 15 日

(作者:佚名 编辑:id020)
文章热词:聚石化学,过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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