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尔软件首发申请过会

时间:2017/3/7 11:11:59 点击数:次 信息来源:本网编辑

  中国上市公司网讯 据证监会消息,上海格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首发申请过会。

  格尔软件系于2000年8月发起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是中国信息安全数字证书领域的先行者和领导者,是中国最早研制和推出公钥基础设施PKI(Public Key Infrastructure)平台的厂商之一,是国内首批商用密码产品定点生产与销售单位之一,是国家保密局批准认定的涉及国家秘密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甲级资质单位,是全国信息安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的核心成员单位;公司是国家"863"计划信息安全示范工程金融子项目的责任承担单位,是国家科技支撑计划商用密码基础设施(ECC)项目的牵头单位之一;公司两次荣获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多次荣获国家密码科技进步奖和上海市科技进步奖;公司注册资金4575万,员工近300人。

  经过十多年的耕耘与发展,格尔软件以扎实稳健的企业风格在信息安全领域树立了良好的企业品牌与知名度,成为国内领先的信息安全产品和服务提供商。格尔软件表示将不断努力为我国信息安全事业作出更大的贡献!

  发审委会议提出询问的主要问题:

  1、中国航空工业集团公司(以下简称中航工业)是发行人报告期内前五大客户之一,同时也是发行人2016年度的第一大供应商。请发行人代表补充说明:(1)2016年度发行人对中航工业的销售额、采购额大幅增长的原因和合理性,采购商品的明细及最后的用途;发行人取得中航工业业务的方式,发行人对中航工业的销售业务是否具有可持续性;(2)发行人报告期各类业务订单的取得方式、定价方式、合作期限及期末未执行的合同情况,发行人未来盈利能力的可持续性以及相关的风险是否充分披露。请保荐代表人发表核查意见。

  2、请发行人代表进一步说明报告期内营业成本中外购劳务支出远高于人工费用的原因和合理性,外购劳务相关技术开发服务、技术安装维护服务的主要供应商,与发行人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特殊利益安排,外购劳务的定价机制、定价依据及其公允性,外购劳务相关成本费用的确认是否准确、完整,是否存在体外支付费用的情况,相关信息披露是否充分。请保荐代表人发表核查意见。

  3、请发行人代表结合相关商标争议和诉讼进展情况进一步说明:(1)报告期各期发行人涉及上述诉讼商标的种类、主要使用范围,在发行人生产中的作用、涉及的产品,是否属于发行人的核心商标和产品,对发行人销售收入、净利润金额及占比以及对发行人持续合法经营的影响;(2)发行人知识产权是否还存在其他注销、终止、被第三方提起异议或无效宣告等异常情况,是否存在其他知识产权争议或纠纷;(3)发行人相关注册商标争议和诉讼的具体时间和进展情况,披露的相关理由、依据和合理性,相关信息披露与争议和诉讼的情况是否一致,是否存在应披露未披露事项;(4)发行人关于商标等知识产权内控制度建立健全和有效执行情况,是否会对发行人的持续经营产生影响,相关风险是否充分披露。请保荐代表人发表核查意见。

(作者:佚名 编辑:cheny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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