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芳集团首发申请获通过

时间:2017/2/28 10:19:29 点击数:次 信息来源:本网编辑

  中国上市公司网讯 甘肃国芳工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发申请获通过。

  据了解,国芳集团从事以百货为主,超市、电器为辅的连锁零售业务,目前为甘肃省内最大的连锁零售企业。

  公司成立后,立足兰州市,向甘肃省其他地区及青海、宁夏等周边省市辐射。截至目前,经营中门店 12 家,分布在甘、青、宁地区,经营面积 29.61 万平方米。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经营门店中,以百货业态为主的门店 6 家,超市 6 家。其中,公司东方红广场店被商务部授予“金鼎百货店”称号。

  发审委会议提出询问的主要问题:

  1、报告期内,发行人经营业绩存在下滑情形,请发行人代表进一步说明:(1)发行人在报告期业绩下滑的原因及未来趋势和应对措施;(2)购物卡销售金额、消费金额及占当期营业收入比重逐年下降的原因,购物卡销售销售模式的可持续性及未来趋势,该情况变化对公司业务发展和财务状况的影响,发行人拟采取的应对措施;(3)发行人的经营模式、产品或服务的品种结构是否已经或者将要发生重大变化,发行人所处行业的经营环境是否已经或者将要发生重大变化,并对发行人的持续盈利能力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相关信息和风险是否充分披露。请保荐代表人核查并发表意见。

  2、请发行人代表结合发行人主要经营场所的土地使用用途实际发生变更履行的法定程序和取得的批准情况进一步说明:(1)发行人未缴纳国际博览中心地块的土地出让金及相关税费的法律依据和已经取得的批准,《国有土地使用证》(兰国用(2005)第C07023号)所载备注的法律效力,是否能够替代土地用途性质变更的审批,发行人是否合法拥有上述土地和房产的产权,是否存在违约的情形,是否构成重大违法违规,是否损害国有利益;(2)国际博览中心相关地块土地使用权证书上登记的用途为“国家博览中心”,实际用途为建设商业百货及酒店房产,前述情况是否构成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发行人是否依法取得前述土地用途变更使用性质和房产产权所必需的全部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批准,发行人持有的前述土地和房产产权是否存在被撤销的风险,前述资产是否存在权利瑕疵和重大不确定性,发行人是否存在不能在前述地块上经营百货及相关业务的风险;(3)因该等土地历史原因及使用现状给发行人造成的损失,发行人实际控制人是否提出明确具体的、可执行的解决措施;相关信息和风险是否充分、准确披露。请保荐代表人发表核查意见。

(作者:佚名 编辑:cheny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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