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亚国际首发申请过会

时间:2017/1/7 11:02:17 点击数:次 信息来源:本网编辑

  中国上市公司网讯 据证监会消息,宣亚国际品牌管理(北京)股份有限公司首发申请过会。

  据了解,宣亚国际成立于2007年,是中国最领先的整合传播机构之一。服务网络覆盖北京、上海、广州、珠海等全国34个重点城市。

  2008年,宣亚国际与全球最大的整合传播集团——宏盟集团(Omnicom)建立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实现了传播资源的国际化突破。

  宣亚国际以打造“中国传播行业第一推动力”为核心使命和目标,坚持“合适就是竞争力”的经营哲学,通过借鉴与学习国际传播行业的先进经验及其深刻的消费者洞察体系,结合中国本土市场的传播特征和独特需求,建立了数字动力舱、品牌全传播、公关、广告、体验营销、数据化营销等多个业务板块,形成了最具差异化的体系竞争力,从而能够为客户量身定制最合适的整合传播解决方案。

  发审委会议提出询问的主要问题:

  1、发行人对其和BBDO亚太在2013年1月1日至2016年6月30日期间向同一客户提供的服务内容及服务品牌进行了整体对比,发行人的业务比重明显高于BBDO。(1)请发行人代表对上述期间逐年分列对比,并说明双方业务量及客户的变化趋势;(2)请发行人代表比较BBDO亚太在入股发行人前后的财务数据和主要客户变化情况。请保荐代表人就是否存在BBDO的业务转移至发行人的情形发表明确核查意见。

  2、根据招股说明书披露,报告期内发行人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为1,253.43万元,814.20万元、5,355.01万元、2,611.80万元。请发行人代表说明报告期内业绩大幅增长的原因及可持续性。请保荐代表人说明对发行人2015年、2016年收入前5名客户及新增客户的核查过程及核查结论。

  3、根据招股说明书披露,发行人主营业务按传播渠道不同,分为传统营销、数字营销两类。请发行人代表说明:(1)发行人传统营销业务的发展趋势及未来持续盈利能力;(2)与同行业上市公司相比,发行人数字营销的业务模式差异及持续竞争能力。发行人数据中心所运用的大数据的主要来源,如向第三方购买数据的,请发行人代表说明其报告期购买数据的规模、来源及合规性、是否现金支付、报告期内各期数据采购成本,具体分类至媒介成本还是其他成本及占当期营业成本的比例。

  4、结合相关已判决案件所涉事项,请发行人代表说明针对相关不规范行为的整改措施、截至目前的整改情况。请保荐代表人就发行人报告期关于业务推广、货币资金收支的内控控制制度及执行情况说明核查过程及结论;请保荐代表人针对发行人及实际控制人是否有后续被重大行政处罚的风险、发行人及实际控制人是否涉及正在被立案侦查等追诉阶段而尚未结案的案件、是否涉及与此相关的重大民事诉讼说明其核查过程及结论。

  5、报告期内,发行人主营业务中公关业务占95%左右,其余为广告代理业务;发行人选择的可比同行业上市公司如蓝色光标、思美传媒等均以公关或广告为主营业务;而招股说明书称发行人的主营业务为“整合营销”,分为传统营销和数字营销。请发行人代表说明其招股说明书中关于其主营业务的表述是否准确。

(作者:佚名 编辑:cheny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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