亿联网络首发申请获通过

时间:2017/1/7 10:56:46 点击数:次 信息来源:本网编辑

  中国上市公司网讯 据证监会消息,厦门亿联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发申请获通过。

  亿联网络(Yealink)成立于2001年,总部设于国家软件产业化基地——厦门市软件园二期内。公司成立以来,始终专注于计算机及网络技术与传统通信的结合,以“创造网络通信价值,享受网络通信乐趣”为使命,以实现“任何时点,任何网络,自由通信”的理想!

  公司分别在厦门和杭州设立两个研发中心,拥有研发人员170余名。凭借多年的技术研发和产品创新,公司已在中国、欧盟和美国拥有45项专利以及在中国拥有31项软件著作权。公司为此先后被相关政府部门认定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软件企业”、“国家规划布局内重点软件企业”等。并获得“TMC实验室创新奖”等多项国际大奖。

  发审委会议提出询问的主要问题:

  1、发行人产品主要销往海外。2013年、2014年、2015年及2016年1-6月,发行人境外销售收入分别为31,025.98万元、45,892.36万元、62,704.75万元和41,493.02万元,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92.54%、94.04%、94.76%和95.92%。公司向经销商销售的金额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93.50%、93.19%、89.79%和88.59%。(1)请保荐代表人说明报告期对发行人境外销售的核查程序和核查过程,说明主要海外经销商从发行人采购的产品是否实现最终销售。(2)发行人销售以经销为主,经销商主要再向分销商销售,按照前十大授权经销商向下游前20大客户产品销量统计,报告期内前十大授权经销商下游客户中分销商、运营商及系统集成商客户占比分别为58.21%、29.70%和12.08%;发行人无法准确知晓分销商向最终企业客户的产品销售情况。针对分销商数量较多且层级较为复杂的情况,请保荐代表人说明对经销商通过分销商收入真实性的核查过程并发表核查意见。(3)根据申请材料,对发行人报告期内前十大供应商基本情况描述是基于该等公司提供的资料、《确认函》及中介机构的访谈。对发行人报告期内前十大客户基本情况的描述为该等公司提供的资料、《确认函》,对发行人报告期内新增客户则没有表述其核查依据。请保荐代表人说明:?核查比例是否能够保证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对供应商及客户核查的存在差别的原因;?对发行人客户的核查程序及取得的客观证据是否充分。

  2、发行人产品的重要零部件-系统芯片主要来自海外供应商,报告期将所有产品的生产外包给厦门当地的三家独立外协厂商及漳州万利达科技,报告期支付的加工费分别为2,237.79万元、3,310.23万元、4,176.94万元、2,329.28万元,占营业成本的比例分别为14.38%、15.15%、15.25%、14.35%。(1)请发行人代表说明发行人生产体系、核心部件完全依赖于外部厂商对其独立性、持续运营的影响;(2)请发行人代表说明外协加工的相关风险和采取的应对措施。请保荐代表人发表核查意见。

  3、(1)请发行人代表说明报告期经销毛利率均高于直销毛利率、经销毛利率均高于平台商(直销)毛利率、除2015年外经销毛利率均高于运营商(直销)毛利率是否符合商业逻辑及合理性;(2)请发行人代表说明反馈意见第47页“基于上述分析,除2015年经销毛利率高于运营商(直销)毛利率外,报告期内发行人经销毛利率均高于平台商(直销)毛利率和运营商(直销)毛利率”是否属实;(3)请发行人代表说明反馈意见第5页“授权经销商不得不以任何方式向亿联公司人员行贿”的准确含义。

(作者:佚名 编辑:cheny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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