险企积极应对“大限”仍存“炒停”现象

时间:2017/9/18 14:16:42 点击数:次 信息来源:上海证券报

  原标题:快速返还型人身险停售在即 险企积极应对“大限”仍存“炒停”现象

  在一批监管新规的影响下,人身险公司推动“保险业姓保”的力度空前。保监会“134号文”给出整改大限——10月1日后,险企靠快速返还型年金险和附加型万能险来与其他机构理财产品竞争的日子将终结。

  在整改大限来临前,保险公司产品自查和整改的情况如何?未来,保险公司的产品开发重点又将落在何处?上证报记者通过调查发现,险企正在积极调整产品结构以应对政策变化,未来产品将强调保障功能,长期储蓄特征将增强。不过,需注意的是,市场上又有营销员利用停售大限搞促销的情况出现。

  险企积极应对“大限”

  今年5月中旬,保监会下发《关于规范人身保险公司产品开发设计行为的通知》(简称“134号文”),被市场视为人身险产品限售最严新规。

  “134号文”中颇为引人关注的是,年金类保险5年内不得返还,5年以后每年返还金额不能超过已交保费的20%;万能险不能以附加险形式存在。

  对此,有专家表示,前者是为了防止保险产品快速返还,影响保障功能的发挥;后者是为了防止理财型保险与保障产品混淆,出现销售误导。

  由于“134号文”指明了产品设计的方向,保险公司正在对相关产品进行梳理和调整。今后,开发销售长期储蓄型、风险保障型产品将成为主要方向。

  接近恒大人寿的相关人士对上证报记者表示,该公司已对不符合新规的共计11款产品进行了整理,目前调整后的产品主要涵盖养老规划、财富管理、健康保障、意外保障及人寿保障等五大类。

  珠江人寿则表示,主打的新产品将关注客户的风险保障需求,突出产品的保障功能,如费改年金险、防癌险等。华夏人寿也表示,未来将进一步开发长期期缴和风险保障类产品。

  不过,也有险企试图以“双主险”形式来规避万能险不得以附加险形式出现的规定,还有公司在探索将年金返还的资金免费转入万能险账户。

  然而,对于打擦边球的行为,“134号文”给出明确规定,如违反监管规定开发设计人身保险产品,或通过产品设计刻意规避监管规定的,保监会将依法进行行政处罚,采取一定期限内禁止申报新产品、责令公司停止接受部分或全部新业务等监管措施,并严肃追究公司总经理、总精算师等责任人的责任。

  借停售搞促销现象犹存

  曾几何时,理财型保险拉动了人身险市场规模迅速增长,其中快速返还、高收益的万能险备受市场青睐。但短期收入的保费也带来了集中兑付等流动性风险,部分资金频频举牌引来争议。由此,保监会接连出台规定限制中短存续期产品的开发和销售。

  正因如此,险企设闸限售、积极调整业务结构成为必然选择,理财型产品保费收入骤然下降。保监会统计数据显示,“保户投资款与投连险独立账户新增交费”同比增速从2015年顶峰时期的97.91%,降至2016年的53.75%,2017年前7月跌至-56.35%。此类保费占比也不断缩减。

  据华夏人寿相关负责人分析,虽然短期内整改会对公司业务规模有一定影响,但保证了寿险行业长期的稳健发展。

  记者了解到,绝大多数险企都在自查和整改现有产品,不过也有一些险企相关部门并不甘心,期待在原有产品下架之前作最后一搏,正在借停售搞促销。诸如“快速返还年金、高额返还年金、附加万能险将成绝唱。赶紧买吧,且买且珍惜”、“9月30日退市在即,抢上高兴一辈子”、“9月30日以后快返型年金险将退出历史舞台,快搭上最后一班车”等各种宣传语在微信群和APP平台时有出现。

  有保险专家提醒,“炒停”是一种营销手段,已成为严打对象。

  保监会在今年3月“关于炒停‘返还型健康险’的消费提示”中明确,严禁产品“炒停”行为。保险公司不得借用自查整改时机,虚假宣传,采取产品“炒停”等营销策略违规开展保险业务,违背保险最大诚实信用原则。保监会一旦发现保险公司存在产品“炒停”等违规行为,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严肃追究保险公司和有关人员责任。

(作者:佚名 编辑:ID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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