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证券IPO过会 将于上交所上市

时间:2018/3/14 14:35:48 点击数:次 信息来源:本网编辑

  中国公司网讯,3月13日,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发申请获证监会通过,公司将登陆上交所上市。

  据悉,南京证券首次公开发行A股不超过82466.65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25.00%。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19.54亿元主要用于补充公司资本金,以及公司运营资金,扩大业务规模,优化业务结构。

  公开资料显示,南京证券主要从事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咨询、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证券承销与保荐、证券自营、融资融券、证券资产管理、证券投资基金代销、代销金融产品、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

  发审委会议提出询问的主要问题

  1、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多家从事投资、并购、融资服务等业务的企业,与发行人经营范围存在部分重合。请发行人代表说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与发行人下属直投业务在业务定位、投资领域、对象及监管上的具体差异,在经营范围存在重合的情况下,保障不发生利益冲突的具体措施,相关承诺及承诺的可履行性。请保荐代表人说明核查方法、过程及依据并发表核查意见。

  2、发行人合并报表范围内存在不少资管、信托计划等结构化主体。报告期内,发行人以持有次级份额承担劣后风险并享受超额收益的方式参与了多项资产管理计划。请发行人代表说明:(1)前述结构化主体是否符合最新监管政策规定,是否存在整改要求以及最新整改进展;(2)持有次级份额承担劣后风险的资产管理计划的决策情况及具体风险防控措施,内部风险控制制度是否健全、完整并得以有效执行。请保荐代表人说明核查方法、过程及依据并发表核查意见。

  3、报告期内,发行人各期末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融出资金余额持续大幅增长,平均质押率水平上升。请发行人代表说明:(1)质押回购业务收入大幅增加的原因及合理性,该类业务减值准备计提是否充分、谨慎;(2)发行人信用交易业务的风控措施及执行情况,从事质押回购业务的相关内部控制制度及执行情况。请保荐代表人说明核查方法、过程及依据并发表核查意见。

  4、发行人某证券营业部原员工曾骗取多名客户资金,江苏证监局因此责令发行人限期整改。2017年4月,7名自然人分别以“财产损害赔偿纠纷”为由起诉发行人,现尚未结案。请发行人代表说明:(1)对相关业务自查情况,是否已就有关案件所涉业务制定了有效的整改措施,发行人内部控制制度是否健全、完整并得以有效执行;(2)未结案件的进展情况,是否还存在引发其他法律风险或经济损失的可能,是否会对发行人财务数据、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请保荐代表人说明核查方法、过程及依据并发表核查意见。

  5、发行人将西藏信托在《第一创业证券股票质押40号定向资产管理合同》项下全部收益权及其他权利、义务在短期内做了多次转让和购回。请发行人代表说明:(1)前述交易的具体背景及原因,是否存在规避相关监管要求的情况;(2)该资管计划目前的履行情况,是否存在潜在风险及隐患;(3)该等交易及该项管理合同的收益对发行人报告期各期经营成果的具体影响,相关会计处理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请保荐代表人说明核查方法、过程及依据并发表核查意见。

(作者:佚名 编辑:ID0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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