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交所发布绿色公司债规则助力绿色发展

时间:2016年03月17日信息来源:证券时报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战略决策、践行“十三五规划建议”提出的绿色发展理念,在中国证监会大力推动下,3月16日,上交所正式发布《关于开展绿色公司债券试点的通知》,积极引导交易所债券市场支持绿色产业,助力绿色发展。

  上交所绿色公司债券试点在现行公司债券规则框架内推进。《通知》融入了国际绿色债券准则的重要原则,并充分采纳国内外绿色金融领域专家的意见,对绿色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和信息披露提出针对性的要求,同时鼓励由第三方专业机构进行绿色鉴证,确保债券募集资金投向绿色产业。上交所将对绿色公司债券进行统一标识,以鼓励符合条件的各类机构投资者投资;同时鼓励政府相关部门和地方政府出台更多优惠政策,共同发展绿色债券市场。

  上交所绿色公司债券试点规则的发布,对于推动我国绿色债券市场发展具有积极意义。作为牵头制定国际认可度最高的绿色债券准则的组织——国际资本市场协会(ICMA)的会员,以及中国金融学会绿色金融专业委员会的首届常务理事单位之一,上交所将持续为绿色公司债券提供政策支持,并在时机成熟时编制发布绿色债券指数,建立绿色债券板块,不断扩大上交所绿色债券市场的影响力。

  证券时报记者获悉,包括中国节能环保集团公司、浙江省能源集团在内的多家企业目前正在积极筹备绿色公司债券发行,上交所绿色债券市场将迎来广阔的发展空间。

(作者:佚名 编辑:chenye)

网友评论

最新文章

推荐文章

热门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