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海股份忽悠式重组遭上交所问询

时间:2017/3/9 9:01:43 点击数:次 信息来源:北京商报

       3月8日,上交所针对林海股份(600099)主动终止重组事宜发去问询函,问询的主要内容是公司重组历经两年说终止就终止是否显得仓促,同时就公司信息披露问题要求公司做出解释。

  据林海股份公告显示,3月7日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终止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日公司上交所发出的问询函,要求林海股份对几个事项进行补充说明和解释。

  上交所首先问询的就是此次重组经过和最后做出的决定是否审慎,根据林海股份此次重组的经过,2015年4月29日,林海股份披露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公告。2015年11月13日,林海股份董事会审议通过《一次预案》,后又于2015年12月16日对《一次预案》进行了调整。

  但调整后的《一次预案》在2016年7月8日召开的股东大会审议时未获通过。2016年7月28日,林海股份披露公告称拟继续推进重大资产重组事项。2016年9月4日,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调整后的《二次预案》。上交所表示,公司此次重组是福马集团一手策划的,但是福马集团在推进此次重大资产重组近两年之后,又由于自身规划原因导致重组终止,控股股东的决策是否审慎。同时,终止重组是否会构成违反协议约定,损害上市公司利益。

  让林海股份投资者印象深刻的是,林海股份股票在2月20日没有明显利空的情况下,当日出现放量大跌,盘中一度大跌8.44%,收盘跌5.89%。3月8日林海股份发布的公告才显现出端倪。林海股份给出的终止重组原因为,福马集团在2017年2月20日收到林海集团《关于“LH001”项目立项的请示》,公司公告显示,该项目的实施会对林海集团近三年损益产生重大影响,因此终止重大资产重组。

  也就是说,导致终止重组的原因2月20日就出现了,但是林海股份对外公告的日期却是3月8日,上交所认为,林海股份在3月8日之前从未对该事项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严重影响投资者合理预期。要求林海股份解释未能及时就该重大事项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原因。在部分投资者质疑2月20日的大跌是因为消息提前泄露后,林海股份相关负责人对此解释为,“影响股价的原因很多,公司已经按照规定及时披露了信息。”林海股份的重组内容主要是收购控股股东旗下公司林海集团100%股权,《二次预案》显示,此次重大资产重组是采用资产基础法的评估结果作为对林海集团的评估结论。

(作者:佚名 编辑:ID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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