皖天然气可转债过会 将于上交所上市
中国上市公司网讯 8月9日,安徽省天然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皖天然气”或公司)可转债申请获证监会通过,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据悉,皖天然气本次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93,000.00万元,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公司本次发行可转债募集的资金将用于六安-霍邱-颍上干线、补充天然气项目建设运营资金。
公开资料显示,皖天然气主要从事安徽省内天然气长输管线的投资、建设和运营、CNG/LNG、城市燃气以及分布式能源等业务。截至目前,公司已先后建成并运营蚌埠支线、淮南支线、芜铜支线、利阜支线、利淮支线、合巢支线、龙塘支线、利亳支线、江北联络线、池州支线、宣城支线、安庆支线、合六支线、广德支线、池铜支线、霍山支线、利颍支线、定凤支线、江北产业集中区支线、江南联络线、宣宁黄支线、南陵-泾县支线、青阳支线等 23 条长输管线,实现向全省合肥、安庆、铜陵、池州、宣城、蚌埠、淮南、阜阳、淮北、宿州、亳州、六安、芜湖、滁州、马鞍山、黄山 16 个地市供应管输天然气。
发审委会议提出询问的主要问题
发行人在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贷款较多,在集团财务公司存款较多。请发行人代表说明:1、发行人在财务公司的存款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存款种类、存款利率、日均存款;发行人从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利率与在财务公司的存款利率;2、控股股东是否存在强制发行人将资金存放在集团财务公司的要求,发行人使用在集团财务公司存管的资金是否需要控股股东或相关关联方审批,发行人存款资金使用是否可以自由调度;3、前次募投资金结余是否存管在集团财务公司;4、在集团财务公司贷款较少,在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贷款余额较高的情况下,发行人在财务公司存款较多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存在控股股东或集团财务公司通过资金归集占用或变相占用发行人资金的情形,是否损害上市公司利益和投资者合法权益,是否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的相关规定;5、历史上发行人在集团财务公司的存款是否存在不能自主支取或使用的情形。请保荐代表人说明核查依据、过程,并发表明确核查意见。
发行监管部
2021年8月9日
上一篇:赛伍技术可转债过会
下一篇:贵州燃气8月30日可转债上会
- 诺唯赞11月15日于上交所科创板上2021.11.12
- 澳华内镜11月15日于上交所科创板2021.11.12
- 天亿马11月12日于深交所创业板上2021.11.11
- 百龙创园4月21日于上交所主板上市2021.04.20
- 华润微电子成功挂牌上市 科创板迎2020.02.27
- “守正本业 科创发展” 2019中国2020.01.09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