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业股份IPO过会 将于上交所主板上市

时间:2022/4/22 9:51:51 点击数:次 信息来源:本网编辑

  中国上市公司网讯 4月21日,唐山曹妃甸木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木业股份”或公司)首发申请获证监会通过,公司将登陆上交所主板上市。

  据悉,木业股份本次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8,351.78 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不低于25%。本次募集资金23,378.03万元,主要用于东区二港池多用途泊位工程项目。

  公开资料显示,木业股份公司的主要业务包括木材加工产业综合配套服务以及非木材物流服务两个板块。一方面,公司致力于为客户打造木材加工全产业链综合配套服务;另一方面,公司充分利用港口资源及物流运输设备设施,开展其他货种的港口和运输等物流服务。

  发审委会议提出询问的主要问题

  1、发行人定位是专业的木材加工配套服务提供商。发行人为关联方提供成品钢及相关炼钢原材料的运输服务、港口装卸服务及租赁和管理服务的经常性关联交易占比较高。请发行人代表说明:(1)报告期内木材加工配套服务收入占比整体呈下降趋势的原因及合理性,与发行人的产业定位是否相匹配,木材加工配套服务业务是否存在萎缩风险并充分披露;(2)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和合理性,关联交易占比逐年升高的原因及合理性,相关业务未来是否具有稳定性与可持续性,发行人是否对关联方构成重大依赖;(3)2020年以前发行人以文丰机械和文丰特钢为最终客户的大量运输业务通过金茂物流承接的原因及商业合理性,是否存在通过此类安排规避关联交易的情形;(4)关联交易的价格是否公允,是否存在通过关联交易操纵利润的情况,是否存在关联方利益输送、损害发行人利益的情形或其他利益安排;(5)发行人是否与文丰特钢及其关联方存在非交易性资金往来,发行人关联方的认定及关联交易披露是否真实、完整、准确。请保荐代表人说明核查依据、过程,并发表明确核查意见。

  2、发行人当地政府给予发行人的补贴金额较大。请发行人代表说明:(1)报告期内补贴收入波动较大的原因,相关补贴政策是否可持续;(2)相关补贴收入计入主营业务收入并归类为经常性损益的依据是否充分,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3)是否存在对补贴收入的重大依赖,是否对发行人经营产生重大影响。请保荐代表人说明核查依据、过程,并发表明确核查意见。

  3、发行人为其产业园内木材加工企业提供代理采购服务,且应收代理业务代垫款账面价值较大。请发行人代表说明:(1)代理采购合同的主要条款,发行人开展此类业务的商业合理性,该业务实质上是否发行人替其客户提供的融资安排;(2)报告期内发行人存在应收代垫款余额远高于当期提货货值的原因;(3)报告期各期前五大委托方与木材加工配套相关服务主要客户重合的原因及合理性;(4)应收代垫款坏账准备计提的合理性。请保荐代表人说明核查依据、过程,并发表明确核查意见。

  发行监管部

  2022年4月21日

木业股份IPO过会 将于上交所主板上市

(作者:佚名 编辑:id060)
文章热词:木业股份,过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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