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亚电子IPO过会 将于上交所主板上市

时间:2020/8/28 10:15:22 点击数:次 信息来源:本网编辑

  中国上市公司网讯 8月27日,新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亚电子”或公司)首发申请获证监会通过,公司将登陆上交所主板上市。

  据悉,新亚电子本次发行股票不超过3,336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25%。公司本次拟使用募集资金投入金额65,000万元,主要用于年产 385 万公里智能化精细数控线材扩能建设项目、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补充流动资金。

  公开资料显示,新亚电子主营业务为精细电子线材的研发、制造和销售。公司生产的产品主要包括消费电子及工业控制线材、汽车电子线材、高频数据线材及特种线材等,已经广泛应用于家用电器、计算机、智能化办公、工业控制设备、汽车电子、数据服务器及新能源科技等领域。经过多年的行业深耕和积累,公司已成为中国消费电子线材细分行业的龙头企业。2018 年,公司主导产品荣获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国工业经济联合会颁发的《制造业单项冠军产品证书(2019 年-2021 年)》。

发审委会议提出询问的主要问题

  1、请发行人代表说明:(1)2017年黄大荣、黄定余转让新亚有限股权的原因及合理性,相关款项是否实际支付,新亚有限在股权转让前后是否存在代持;(2)股权转让前赵战兵、黄大荣及黄定余在新亚有限公司治理和经营管理中发挥的作用,赵战兵是否基于黄大荣、黄定余两人的委托管理而参与对新亚有限的经营;(3)认定赵战兵具有实际控制权的依据是否充分,发行人是否通过实际控制人认定而规避发行条件或监管;(4)报告期内发行人的控制权是否发生变动,是否构成本次发行障碍。请保荐代表人说明核查依据、过程,并发表明确核查意见。

  2、浙江新亚(后改名为浙江恒亚)曾为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参股公司,报告期发行人对其销售金额大幅减少。此外,发行人2017年存在为关联方贷款走账情况。请发行人代表说明:(1)浙江新亚的主营业务及经营情况,与发行人是否存在同业竞争,发行人实际控制人转让浙江新亚股权的原因及合理性;(2)发行人与浙江新亚关联交易的真实性、必要性、合理性,销售毛利率明显低于与非关联第三方的原因,价格是否公允、是否存在利益输送行为;(3)报告期与上述关联方关联交易金额快速下降的原因及真实性、合理性,是否存在关联交易非关联化或其他利益安排;(4)报告期初发行人与众多关联方之间存在大额资金拆借和贷款走账的原因,是否存在通过关联方间接实施民间借贷行为,相关利息支付是否公允,款项是否已经结清,是否存在任何争议或潜在纠纷;(5)关联交易及资金管理相关内控是否健全并有效运行,上述行为是否构成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请保荐代表人说明核查依据、过程,并发表明确核查意见。

  3、发行人报告期对第一大客户得润电子的销售金额逐年下降,得润电子2019年度大额亏损。请发行人代表说明:(1)发行人及主要竞争对手在主要客户同类产品中的占比情况,是否存在发行人产品竞争优势不足导致主要客户需求减少的情况;(2)发行人对得润电子销售产品的毛利率持续下降的原因,未来发行人与得润电子的业务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3)2020年上半年对得润电子实现销售情况,截止2020年6月30日对得润电子应收账款金额、账龄、回款情况、坏账计提是否充分,是否存在大额坏账风险,相关风险是否充分披露。请保荐代表人说明核查依据、过程,并发表明确核查意见。

  发行监管部

  2020年8月27日

(作者:佚名 编辑:id020)
文章热词:新亚电子,过会

网友评论

最新文章

推荐文章

热门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