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银行IPO过会 将于上交所主板上市

时间:2020/8/28 9:44:08 点击数:次 信息来源:本网编辑

  中国上市公司网讯 8月27日,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银行”或公司)首发申请获证监会通过,公司将登陆上交所主板上市。

  据悉,重庆银行本次拟公开发行新股数量不超过781,000,000股,占本次发行完成后总股数的19.98%。公司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将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全部用于补充核心一级资本。

  公开资料显示,重庆银行经营范围为: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结算;办理票据承兑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从事同业拆借;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收付款项及代办保险业务;提供保管箱业务;信贷资产转让业务;办理地方财政周转金的委托贷款业务。外汇存款;外汇贷款;外币兑换;国际结算;结汇、售汇;同业外汇拆借;自营和代客买卖外汇;基础类金融衍生产品交易;买卖除股票以外的外币有价证券;资信调查、咨询、见证业务;开办信用卡业务;证券投资基金销售业务;办理账务查询、网上转账、代理业务、贷款业务、集团客户管理、理财服务、电子商务、客户服务、公共信息等网上银行业务;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

发审委会议提出询问的主要问题

  1、报告期内,发行人年度不良贷款率分别为1.35%、1.36%和1.27%。请发行人代表:(1)说明2019年不良贷款率下降的原因,正常类和关注类贷款迁徙率较2018年下降幅度较大的合理性,两类贷款的风险级别认定是否准确;(2)说明2019年次级类贷款迁徙率大幅度上升的原因,期末金额重大的次级类贷款在以前年度的风险级别认定情况,认定是否准确;(3)说明逾期90天以内的部分贷款未划分为不良贷款的原因及合理性,相应的减值准备计提是否谨慎、合理;(4)结合发行人成都分行不良贷款率、诉讼案件涉案金额较高的情况,说明区域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制度是否健全并有效执行。请保荐代表人说明核查依据、过程,并发表明确核查意见。

  2、根据申请材料,报告期内,发行人未将力帆、隆鑫等两家出险大型企业集团贷款认定为不良类贷款。目前,力帆集团下属上市公司力帆股份已进入破产重整程序。请发行人代表:(1)说明未将力帆、隆鑫两家企业集团内的贷款划分为不良类贷款的依据是否充分,是否存在规避相关监管要求的情形,两家企业债权人委员会决议的效力,是否符合《贷款风险分类指引》等相关规定;(2)结合力帆、隆鑫两家企业集团的经营情况,说明2019年底对两家企业集团贷款的减值准备计提是否充分;(3)说明前述破产重整申请的具体影响,对力帆集团贷款的风险划分是否需要调整,贷款减值准备计提是否充分,对隆鑫集团的贷款是否面临同样的风险,相关风险揭示是否充分;(4)结合力帆、隆鑫两家企业集团最新经营情况、债务偿还或处置情况等,说明对两家企业集团公司的贷款是否存在大额减值风险,对发行人未来一期报表的具体影响,相关信息披露和风险揭示是否充分。请保荐代表人说明核查依据、过程,并发表明确核查意见。

  3、报告期内,发行人进行了多次不良贷款转让。请发行人代表说明:(1)不良贷款转让与核销相关的筛选、提请和审议程序,对应的内部控制制度及执行情况;(2)2018年不良信贷资产收益权转让的具体情况,发行人对受让方是否提供财务支持,重庆渝康同意受让前述资产收益权的原因及合理性,转让后发行人对资产收益权所涉及的基础资产的管理、回收情况;是否存在利益输送情形;(3)韩城投资、德胜集团、重庆园业和重庆轩兴等非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受让发行人不良贷款的原因及合理性,发行人对受让方是否提供财务支持,前述受让方是否为发行人或主要股东的关联方;(4)前述不良贷款处置的必要性、合理性,相关交易的公允性,是否存在调节业绩或者规避各项监管指标要求的情形。请保荐代表人说明核查依据、过程,并发表明确核查意见。

  4、发行人历史国有股权变动存在瑕疵,目前主要股东股权存在受限或变动风险。请发行人代表说明:(1)历史上股权变动瑕疵的具体情况,是否存在潜在纠纷,拟采取的补救措施及其有效性;(2)无实际控制人的情况下,主要股东股权存在受限或变动风险,股权结构是否清晰、稳定,对发行人日常经营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影响,是否构成本次发行障碍。请保荐代表人说明核查依据、过程,并发表明确核查意见。

  发行监管部

  2020年8月27日

(作者:佚名 编辑:id020)
文章热词:重庆银行,过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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