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和商业IPO过会 将于上交所主板上市

时间:2019/12/13 9:52:18 点击数:次 信息来源:本网编辑

  中国上市公司网讯 12月12日,上海锦和商业经营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锦和商业”或公司)首发申请获证监会通过,公司将登陆上交所主板上市。

  据悉,锦和商业本次拟公开发行股份不超过9,450万股,且占发行后的股份总数不低于10%。公司本次运用募集资金投资总额82,800.00万元,主要用于越界金都路项目、智慧园区信息服务平台建设项目、偿还银行贷款及补充流动资金。

  公开资料显示,锦和商业作为文化创意产业园区运营商,主营业务是产业园区、创意产业园区的定位设计、改造和运营管理。公司致力于为中小微型文化创意企业提供物理空间和专业服务,实现园区、物业持有方和入驻企业的共同发展;公司旨在助力城市更新,整合城市老旧物业资源,通过更新、改造提升其商业价值,在文化传承的同时注入创新元素;公司注重商业运营模式的创新和跨地域复制,力争成为中国城市更新和文化创意产业发展方面领先的商用物业服务运营商。

发审委会议提出询问的主要问题

  1、发行人承租运营的园区项目中,部分园区承租的建筑物所在土地是以划拨方式取得、部分园区承租的建筑物所在的土地使用权实际用途与规划用途不一致。请发行人代表:(1)结合相关政策及有关部门的认定,说明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改变土地用途营运的项目,是否符合《土地管理办法》第五十六条的规定,是否获得了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及规划部门关于改变土地用途的批准,是否属于具体行政行为及其有效性;(2)说明发行人租赁划拨土地营运的项目是否符合国家和地方关于划拨土地管理的规定,是否已经履行必要的审批程序,是否存在相关风险或瑕疵;(3)结合发行人对目前运营的项目园区的实际改造情况,说明该等改造是否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4)说明上述项目是否面临被要求整改的风险并说明对发行人生产经营的具体影响、发行人的应对措施。请保荐代表人说明核查依据、过程,并发表明确核查意见。

  2、越界创意园物业持有方和出租方发行人为实际控制人郁敏珺控制的公司广电浦东,项目收入和毛利占比较高。请发行人代表说明:(1)郁敏珺取得广电浦东控制权的具体情况,相关程序是否合法合规,交易价格是否公允;(2)发行人与广电浦东租赁交易的必要性、合理性;(3)租赁协议执行过程中是否存在发生变更或未严格执行协议的情形;目前相关协议的约定是否能保证越界创意园项目的长期正常运营,并持续为发行人带来稳定收益;(4)发行人向广电浦东租赁价格的公允性,是否存在压低租金或其他利益输送等情形;(5)租金调整机制的具体执行标准及其合理性与可行性,共同调查程序的具体执行方式及其有效性,租金调整幅度设定为实际波动幅度50%的依据及其公允性;是否存在通过租金调整机制进行业绩管理或输送利益的情形或风险。请保荐代表人说明核查依据、过程,并发表明确核查意见。

  3、发行人各报告期主营业务收入持续增长。请发行人代表说明:(1)各报告期主营业务收入租金收入与物业管理收入、能源收入、停车费收入增长的配比性;(2)合作项目中毛利率差异较大的原因及合理性,关联方项目毛利率、毛利额占比较大的原因及合理性,个别项目经营指标,是否存在异常情况,存在异常的原因及合理性;(3)目前经济形势以及商业模式多样化是否对发行人业务及收益的可持续性造成不利影响;(4)发行人承租的各园区和房产建筑物租赁年限、租金水平、支付方式,影响到期续约的具体因素,租金是否存在需要逐年上涨的情形;(5)发行人对部分收益水平较差的园区拟采取的措施及有效性。请保荐代表人说明核查依据、过程,并发表明确核查意见。

  4、2011年广电信息将发行人的股权转让给锦和投资,2011年底发行人通过增资吸收多个新股东。请发行人代表:(1)说明短时间内股权转让、增资对应价格差异较大的原因和合理性;(2)结合前次股权转让是否通过公开市场方式进行、相关协议中关于期间损益的约定及实际执行情况等说明转让价格的公允性,是否存在损害广电信息利益的情形。请保荐代表人说明核查依据、过程,并发表明确核查意见。

  发行监管部

  2019年12月12日

(作者:佚名 编辑:id020)
文章热词:锦和商业,过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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