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杰微纤IPO过会 将于深交所创业板上市

时间:2019/11/15 10:09:39 点击数:次 信息来源:本网编辑

  中国上市公司网讯 11月14日,江苏聚杰微纤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聚杰微纤”或公司)首发申请获证监会通过,公司将登陆深交所创业板上市。

  据悉,聚杰微纤本次拟公开发行新股不超过2,487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不低于25%。公司本次拟投入募集资金34,704.37万元,主要用于超细纤维面料及制成品改扩建项目、超细纤维无尘超净产品建设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国内外营销服务体系建设项目。

  公开资料显示,聚杰微纤专注于超细复合纤维面料及制成品的研发、生产、销售业务,系国内最早从事超细复合纤维材料加工、应用的企业之一,主要团队具有 20 多年超细纤维面料研发生产、专业染整、超细纤维服装及家纺制成品研发生产经验。经过多年累积,公司拥有较强的研发设计能力,成熟的工艺生产技术,稳定的销售渠道,以及优质的全球客户资源,成为国内领先的超细复合纤维面料供应商。

发审委会议提出询问的主要问题

  1、报告期内,发行人对第一大客户迪卡侬的销售占比较高且逐年上升。请发行人代表:(1)说明单一客户及单一产品收入占比较高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属于行业惯例,发行人是否存在对迪卡侬的重大依赖,如何防范客户集中度较高可能导致的商业风险;(2)说明发行人与迪卡侬定价机制,该定价机制能否及时有效地反映原材料市场价格波动,发行人有无能力向迪卡侬转嫁成本增加部分;在采用“成本加成”方式下,超细纤维运动巾产品毛利率仍逐年下滑的主要原因;(3)说明与迪卡侬的具体合作模式,与迪卡侬在其他产品上的合作研发进展情况,或者与其他行业知名品牌合作关系的拓展情况,发行人是否具备持续开发新产品或开拓新客户资源的能力;(4)结合发行人所处行业的市场前景、竞争对手、营销策略及自身竞争优势等情况,说明与迪卡侬业务合作是否具有稳定性及可持续性,相关风险因素是否充分披露。请保荐代表人说明核查依据、过程并发表明确核查意见。

  2、2016年至2018年,发行人营业收入逐年增加但涨幅较小,净利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均有所下滑。请发行人代表:(1)说明2016年至2018年营业利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持续下滑的主要原因;(2)说明发行人对郎溪远华的业务整合计划,截至目前的整合进展,整合中是否存在实质性障碍或潜在纠纷,实现预期协同生产目的的主要措施及有效性;(3)说明收购郎溪远华后,发行人产能受限问题是否已有效解决,预计2019年取得除迪卡侬以外其他客户的订单及同比变化情况;(4)结合原材料价格变动趋势、主要产品销售单价、在手订单及产品结构等因素,说明导致发行人经营业绩下滑的主要因素是否消除,是否将对发行人未来持续盈利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请保荐代表人说明核查依据、过程并发表明确核查意见。

  3、发行人报告期内存在委外加工的情形。请发行人代表说明:(1)外协厂商的选择标准、管理制度及执行情况;外协厂商与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发行人董监高、核心技术人员及其他关联方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2)外协加工费定价是否公允,不同外协厂商针对同一工序或订单是否存在显著差异及原因;各期委托加工费与同期生产、销售情况是否具备合理的匹配关系;(3)外协厂商是否具备相关资质,发行人是否存在通过将高污染生产环节转移至外协厂商,从而规避环保要求的情形。请保荐代表人说明核查依据、过程并发表明确核查意见。

  发行监管部

  2019年11月14日

(作者:佚名 编辑:id020)
文章热词:聚杰微纤,过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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