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蓉科技IPO过会 将于上交所主板上市

时间:2019/4/6 13:03:54 点击数:次 信息来源:本网编辑

  中国上市公司网讯,4月4日,四川福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蓉科技”或公司)首发申请获证监会通过,公司将登陆上交所主板上市。

  据悉,福蓉科技本次拟公开发行新股数量不少于5,100万股,但不超过11,600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不低于10%,但不高于25%。公司本次拟使用募集资金38,000.00万元,主要用于高精铝制通讯电子新材料及深加工生产建设项目、研发中心和补充营运资金。

  公开资料显示,福蓉科技主要从事消费电子产品铝制结构件材料的研发、生产及销售。公司主要产品为智能手机、平板电脑、笔记本电脑等消费电子产品的铝制结构件材料,产品应用于三星、华为、OPPO、VIVO等多款品牌智能手机和苹果等品牌的平板电脑、笔记本电脑,以智能手机为主。

发审委会议提出询问的主要问题

  1、发行人主要从事消费电子产品铝制结构件材料的研发、生产及销售,除发行人外,其控股股东南平铝业及其控制的企业中包括11家铝制品相关业务企业。请发行人代表说明:(1)发行人与南平铝业及其控制的企业在历史沿革、资产、人员、主营业务等方面的关系,是否构成同业竞争或者存在潜在利益冲突情形,发行人以消费电子类和非消费电子类进行业务划分的理由是否合理、充分,是否存在先例或已形成行业普遍共识;(2)发行人与南平铝业在高品质圆铸锭产品方面主要生产设备是否相同,是否已采取有效措施解决两者在高品质圆铸锭业务方面可能存在的同业竞争问题;(3)发行人与南平铝业在业务、产品、技术上是否存在潜在的替代性和竞争性,南平铝业及其控制的企业避免与发行人同业竞争的具体措施是否有效。请保荐代表人说明核查依据、过程并发表明确核查意见。

  2、报告期内,发行人与南平铝业及其关联企业发生诸如持续采购主要原材料圆铸锭、委托加工、资金往来、无偿许可使用商标、购买与出售相关生产线等多项关联交易。请发行人代表:(1)结合自产能力、市场上可供选择供应商情况、圆铸锭质量对产品的影响等因素,说明原材料供应是否独立于控股股东;(2)结合南平铝业财务状况、集团财务管理制度,说明南平铝业是否存在集团内调配资金的情况,发行人财务是否具有独立性;(3)结合发行人业务、技术、资产、人员等情况,说明发行人是否具有独立面向市场的能力,是否与南平铝业及其控制的其他铝业企业完全独立。请保荐代表人说明核查依据、过程并发表明确核查意见。

  3、报告期内,发行人产品销售中存在经销商模式,技术服务费和业务经费显著增长。原比亚迪对应的第一大经销商惠州南铝由经销商变更为通过其关联方为发行人提供技术服务。请发行人代表说明:(1)发行人选择经销商的具体标准,客户开发和选择机制是否健全,现有经销商规模较小且主要经销发行人业务是否符合行业惯例;(2)主要经销商、第三方技术服务商是否与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监高存在关联关系,是否实际受发行人及其关联方控制,是否存在为发行人代垫成本费用等情形,通过经销商的销售业务是否具有可持续性;(3)报告期内技术服务费和业务经费的具体构成,是否与发行人销售收入相匹配,技术服务和业务合同签订是否齐全、费用是否合理;(4)经销与直销在定价机制、毛利率等方面的差异及合理性,经销价格的公允性;(5)嘉骏华入股的原因,嘉骏华及实际控制人张晓凡、钟然先等与发行人、董监高、持股5%以上股东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是否存在代持行为;(6)梅晓刚、张晓凡等15名人员入职及离职的原因及合理性,对发行人比亚迪业务的影响。请保荐代表人说明核查依据、过程并发表明确核查意见。

  4、报告期内,发行人业绩持续增长。收入增长主要来源于终端客户三星品牌相关产品。请发行人代表:(1)说明对三星品牌采用多种销售模式的原因和合理性,是否存在对不确定性单一客户的重大依赖;(2)说明报告期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波动较大,与收入、净利润是否匹配及合理性;(3)说明发行人毛利率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毛利率存在差异的原因及合理性;(4)结合我国近年手机行业发展特点和趋势,核心技术以及同行业竞争对手情况等,说明发行人经营业绩持续增长的合理性,在5G时代拓展业务是否具备技术优势,未来业绩增长是否具有可持续性。请保荐代表人说明核查依据、过程并发表明确核查意见。

  发行监管部

  2019年4月4日

(作者:佚名 编辑:id020)
文章热词:福蓉科技,过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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