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丰电缆IPO过会 将于深交所中小板上市

时间:2019/3/27 9:15:53 点击数:次 信息来源:本网编辑

  中国上市公司网讯,3月26日,广东日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日丰电缆”或公司)首发申请获证监会通过,公司将登陆深交所中小板上市。

  据悉,日丰电缆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4,302万股,不低于发行后股份总数的25.00%。公司此次投资总额为37,120.00万元,募集资金主要用于高端装备柔性电缆及节能家电环保配线组件项目和偿还银行贷款。

  公开资料显示,日丰电缆是一家自主研发并专业制造橡套类电线电缆的企业,主要从事电气设备和特种装备配套电缆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产品主要包括空调连接线组件、小家电配线组件、特种装备电缆和其他电缆四大类,并广泛应用于家用电器、机器人、风力发电、海洋工程、港口机械、建筑机械、造船业、电动工具、仪器仪表、计算机通讯控制等领域。

发审委会议提出询问的主要问题

  1、报告期内,发行人营业收入和净利润均快速增长;但2014年、2015年期间,业绩曾出现大幅波动。请发行人代表:(1)结合下游市场需求变化、主要客户的经营情况、公司核心竞争力等,说明2014年、2015年期间业绩大幅波动、2016年以来收入又快速增长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情况一致,业绩波动的影响因素是否已消除,未来是否仍存在业绩大幅下滑的风险,相关信息披露是否充分;(2)说明首次IPO申报中主要关注问题及落实整改情况,2015年、2016年财务费用持续减少、资产减值损失变化,以及2016年净利润增幅明显大于营业收入增幅的原因及合理性,报告期内毛利率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差异原因及合理性。请保荐代表人说明核查依据、过程,并发表明确核查意见。

  2、发行人披露,其产品销售价格主要采取“成本+目标毛利”定价模式,毛利率受原材料铜材价格的影响较大,呈反方向变动关系。请发行人代表说明:(1)采用“成本+目标毛利”定价模式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符合行业惯例;(2)“成本+目标毛利”定价模式的具体内容,“目标毛利”的确定依据和方法;(3)报告期内毛利率波动的影响因素,2018年毛利率未与铜材价格呈反向变动关系的原因及合理性;(4)自2017年下半年开始协商提价的具体过程,客户同意提价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符合行业惯例;(5)同类产品不同客户毛利率差异较大原因及合理性。请保荐代表人说明核查依据、过程,并发表明确核查意见。

  3、报告期内,发行人向主要客户美的集团、格力电器的销售金额及占比逐年上升。同时,格力电器下属公司格力电工为发行人报告期内第一大供应商。请发行人代表说明:(1)与主要客户的合作历史、交易模式及主要合作条款等,报告期内对主要客户销售收入的变化情况及原因,在主要客户同类产品总采购量中的份额及排名情况,未来与主要客户交易的稳定性、可持续性;(2)通过格力电工采购铜杆的原因及合理性,采购定价的公允性,是否符合行业惯例,采购比例逐年上升的原因,是否对格力电工存在重大依赖。请保荐代表人说明核查依据、过程,并发表明确核查意见。

  4、请发行人代表说明:(1)报告期内应收款项增加较快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存在放松信用政策刺激销售的情况,应收账款的期后回款情况和逾期情况,坏账计提政策是否谨慎,减值计提是否充分;(2)报告期内销售费用率、管理费用率持续下降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存在通过压低期间费用率调节利润的情形;(3)报告期内期货交易的情况及相关风险,相关内控制度及执行的有效性;(4)实际控制人近亲属夫妻分别担任仓库收发环节负责人,对内部控制有效性的影响。请保荐代表人说明核查依据、过程,并发表明确核查意见。

  5、报告期内,发行人存在通过劳务外包方式解决部分订单生产的情况。请发行人代表说明:(1)2016-2017年度,劳务外包人员数量与其产量不匹配的原因及合理性;(2)报告期内劳务外包工价高于正式员工平均单位工资的合理性;(3)劳务数量及费用变动是否与发行人经营业绩相匹配,劳务定价是否公允,是否存在跨期核算等情形,是否存在通过劳务公司输送或者转移利润的情形。请保荐代表人说明核查依据、过程,并发表明确核查意见。

  发行监管部

  2019年3月26日

(作者:佚名 编辑:ID020)
文章热词:日丰电缆,过会

网友评论

最新文章

推荐文章

热门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