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生科技IPO过会 将于深交所中小板上市

时间:2017/9/6 11:11:44 点击数:次 信息来源:本网编辑

  中国上市公司网讯 9月5日,广东德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生科技”或公司)首发申请获证监会通过,公司将登陆深交所中小板上市。

  据悉,德生科技首次公开发行A股不超过3334.00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25%。公司本次拟募集资金22676.00万元,投资主要用于社会保障卡信息化服务平台技术改造、信息化服务研发中心技术改造以及营销及服务网络技术改造等。

  公开资料显示,德生科技是一家专业从事于社保卡的生产、销售以及信息化服务的高新技术企业。公司是经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广东省地方税务局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是经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认定的软件企业,是经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认定的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司社保卡销售业务遍及北京、天津、重庆、广州、南京、芜湖、沈阳、大连、江门等国内主要城市,公司已发展成为销售规模最大的社保卡制造商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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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审委会议提出询问的主要问题

  1、请发行人代表进一步说明:(1)报告期内全国社保卡与社保信息化服务市场的市场规模、市场容量和发行人市场占有率情况,社保卡及其相关信息化服务的采购量是否持续下滑,发行人报告期收入、利润大幅波动并下滑的原因及其合理性,发行人2017年是否会出现营业利润下滑50%以上甚至亏损的情形;(2)结合发行人产品对社保行业的依赖特性、二代社保卡普及程度、毛利率水平下滑、人工成本上升、净资产收益率下降等风险因素及全国社保卡行业发展现状及相关政策规划情况,说明发行人所处行业的经营环境是否已经或者将要发生重大变化,对发行人的持续经营和持续盈利能力是否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相关信息披露和风险揭示是否充分。请保荐代表人发表核查意见。

  2、请发行人代表进一步说明:发行人毛利率远高于同行业上市公司平均水平的具体原因、合理性和可持续性,成本费用是否真实、准确、完整入账,是否存在关联方、潜在关联方或者第三方为发行人承担成本或代垫费用的情形。请保荐代表人发表核查意见。

  3、请发行人代表进一步说明:报告期应收账款余额快速上升的原因及其合理性;应收账款余额变动与收入变动方向不一致的原因及其合理性;是否存在放宽信用政策的情况。请保荐代表人发表核查意见。

  4、请发行人代表进一步说明:发行人原子公司员工涉及多起商业贿赂刑事案件的情形,是否会对发行人的持续经营构成实质性影响,是否对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构成实质障碍;除上述两起涉及商业贿赂案件外,发行人及其员工是否还存在其他涉及商业贿赂的案件;发行人有关销售、投标、资金费用管理、防范商业贿赂等方面的内部控制制度是否健全且被有效执行,是否能够合理保证财务报告的可靠性、生产经营的合法性。请保荐代表人发表核查意见。

(作者:佚名 编辑:ID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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