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港股份IPO过会 将于上交所上市

时间:2017/6/7 10:35:38 点击数:次 信息来源:本网编辑

  中国上市公司网讯 6月6日,秦皇岛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秦港股份”或公司)首发申请获证监会通过,公司将登陆上交所上市。

  据悉,秦港股份为客户提供高度一体化的综合港口服务,包括装卸、堆存、仓储、运输及物流 服务,经营货种主要包括煤炭、金属矿石、油品及液体化工、集装箱、杂货及其他货品。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份数量不超过55800.00万股,计划募集资金250,378.00万元,主要投资用于秦皇岛港煤一期中配室高、低压柜及皮带机控制系统改造、秦皇岛本港设备购置、黄骅港散货港区矿石码头一期工程以及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贷款。

  链接:发审委会议提出询问的主要问题

  1、请发行人代表结合煤炭行业去产能目标、发行人主要客户中国中煤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大同煤矿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神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等选择在环渤海地区自建码头的最新进展以及周边港口竞争、大秦线铁路运量下降、雄安新区建设对河北地区环保的新要求、发行人2017年第一季度的经营业绩(经审计)等情况,进一步说明:(1)发行人的行业地位或发行人所处行业的经营环境是否已经或者将发生重大变化,并对发行人的持续盈利能力构成重大不利影响;(2)发行人采取的应对措施及进展情况;(3)发行人2017年上半年、全年经营业绩是否存在大幅下滑乃至发生亏损的情形。请保荐代表人发表详细的核查意见,并说明核查的具体程序、方法、结论和依据。

  2、请发行人代表进一步说明发行人租赁河北港口集团有限公司港口及配套设施类资产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合理性,所履行的决策程序和披露情况,定价是否公允,以及在港口集团财务公司存款安全性和收益性相关内部控制制度是否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请保荐代表人说明核查程序、依据和结论。

  3、请发行人代表进一步说明:(1)有关商标没有注入发行人的具体原因及其合理性;(2)发行人在用的商标是否存在权属纠纷;发行人在用的商标等重要资产或技术的取得或者使用是否存在重大不利变化的风险;(3)前述事项对发行人的独立性、资产完整性以及持续经营是否构成重大不利影响。请保荐代表人发表核查意见。

  4、请发行人代表进一步说明对国投曹妃甸港口有限公司股权投资未计提减值准备是否谨慎、是否符合相关会计准则的规定。请保荐代表人发表核查意见。

(作者:ID005 编辑:ID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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