润普食品成功过会 将于北交所上市

时间:2022/12/15 9:42:29 点击数:次 信息来源:本网编辑

  中国上市公司网讯 12月14日,江苏润普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润普食品”或公司)首发申请获北交所通过,公司将登陆北交所上市。

  据悉,润普食品本次公开发行股票不超过22,720,000股(未考虑超额配售选择权的情况下);或不超过26,128,000股(全额行使本次股票发行的超额配售选择权的情况下)。公司本次投入募集资金金额20,508.65万元,主要用于8.6万吨/年食品添加剂项目(二期)、偿还银行贷款项目。拟于北交所上市,保荐机构为中泰证券。

  公开资料显示,润普食品是一家深耕食品添加剂领域多年的高新技术企业,专业从事食品添加剂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经过多年的发展和积累,公司形成了以山梨酸钾、丙酸钙等防腐类食品添加剂为主、以磷酸氢二钾和柠檬酸钾等其他类食品添加剂为辅的产品体系,其中公司的核心产品山梨酸钾和丙酸钙均为世界卫生组织和联合国粮农组织共同推荐的安全高效的防腐类食品添加剂。公司在防腐类食品添加剂领域具备较强的竞争力,为国内丙酸钙和山梨酸钾的主要生产商之一。

审议会议提出问询的主要问题

  1.关于境外销售合规性。报告期各期,发行人境外销售收入占比分别为 65.35%、69.94%、63.07%和 67.07%。请发行人说明:(1)报告期内发行人主要销售国家或地区对食品添加剂行业的监管政策、资质要求及其产品质量要求,发行人相关生产经营销售活动是否符合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以及其他不同国家或地区对于食品添加剂的资质、产品质量要求的相关规定;发行人的相关进出口业务是否符合我国进出口业务的相关规定。(2)结合上述情况说明发行人招股说明书关于“重大事项提示”、相关风险因素的披露是否准确、是否符合发行人的实际经营情况,发行人招股说明书相关业务情况及地域性分析的披露是否准确、恰当。请保荐机构、发行人律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2.关于贸易业务。根据申报文件,(1)报告期内境外销售收入为发行人主要收入来源,贸易商为主要客户类型。(2)发行人贸易业务收入占各期主营业务收入比例分别为 34.85%、30.69%和 26.78%,贸易业务中贸易商客户收入占比分别为 61.11%、57.67%、56.47%。请发行人说明:(1)贸易业务以经销模式为主的原因,贸易业务供应商为生产商还是贸易商,发行人在贸易业务中是否承担分装、调配等工作,贸易业务毛利率及对整体毛利率的贡献,剔除贸易业务后发行人的收入及盈利情况,贸易业务采用总额法确认收入是否符合业务实质及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2)对于自产和贸易业务,境内外经销方式下的收入确认时点及取得的主要单据,与境内外经销商的责任约定是否存在差异。(3)对于自产和贸易业务,报告期内境内、境外前十大经销商向发行人采购产品的进销存情况,发行人是否存在提前确认收入的情形。(4)贸易业务中供应商、客户均为境外公司的原因及合理性,资金及实物流转情况。(5)贸易业务中采购与订单合同完全匹配情形的具体情况,部分合同中采购价格与销售价格倒挂的相关原因。(6)贸易业务交易流程,尤其是采购合同与最终销售高度重合情形的销售过程,相关收入确认的合规性。请保荐机构、申报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北京证券交易所

  2022 年 12 月 14 日

润普食品成功过会 将于北交所上市
(作者:佚名 编辑:id020)
文章热词:润普食品,过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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