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大学金融信息中心主任、济安金信董事长杨健谈基金评级:要一如既往地做“主义伸张者”

时间:2022/8/9 14:11:13 点击数:次 信息来源:本网编辑

  数量超万只、总规模接近27万亿,公募基金正更加彰显对于资本市场的不可或缺力量,对万只公募产品和众多基金经理如何评价和选择?基金评级是重要“标尺”,对资本市场参与各方意义重大。

  对投资者而言,基金评级为其投资提供重要的参考指标;对基金销售机构和托管机构,基金评级是评价筛选基金产品的重要工具;对于基金公司和基金经理而言,基金评级是检验投资能力和正己自律的一面镜子,可以约束和激励基金公司和基金经理;对监管部门而言,基金评级可以成为助手和吹哨人。

  作为“吹哨人”,济安金信基金评价中心作为基金业协会批准的7家持牌基金评价机构之一、中国证监会基金部综合监管系统(Fund and Institutions Regulatory and Surveillance Task,以下简称FIRST系统)11年服务商,是所有基金评级机构中唯一一家坚持十多年对基金“风格漂移”不予评级的基金评级机构,坚持以投资者利益为重,在基金评级机构中始终独树一帜旗帜鲜明地反对“风格漂移”,坚守“公平交易”、“规模适度性”等评级底线等主义伸张。

  曾获得“致敬中国基金业20周年”颁奖大会主席荣誉的中国人民大学金融信息中心主任、济安金信董事长杨健在接受财联社专访时表示,基金评级不能预测基金涨跌,但可以作为投资者选择基金的重要参考指标之一。因此,基金评级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给予基金客观公允的评价结果,同时也要勇于承担社会责任,向投资者负责,坚守底线,对于不符合评级标准的基金坚决不予评级。

  多年来,济安金信基金评级中心一直坚守四条原则

  首先,重视基金产品是否合规与守约。对于有违反法律法规、偏离基金合同约定、或由于其他原因难以评级的基金将不予评价。

  其次,坚持在严格分类的基础上进行类内评级

  第三,采取同类基金分层、归并、综合的等级评价体系。基金是各类资金间接参与资本市场的重要工具。各类基金有不同的定位和特点,济安评级分别从基金盈利能力、抗风险能力、业绩稳定性、选股能力、选基能力、择时能力、基准跟踪能力、超额收益能力和整体费用九方面,对基金产品进行综合评价。

  最后,依据基金类型,适度引导价值投资理念

  十余年来唯一对“风格漂移”基金不予评级的评级机构

  证监会在最新一期“机构监管情况通报”中,对基金管理人存在“风格漂移”等问题、部分基金托管人存在的内控制度不完善等问题进行通报。

  基金“风格漂移”是老生常谈的话题,从2001年开始最早内部通报,到现在处罚通报已经逐渐公开化。

  杨健表示,基金产品作为一种信托资产,当产品的实际投资风格与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风格发生偏离,可能会给对基金合约保持信任的投资者造成额外的损失。因此,当基金产品实际投资标的的风格与基金合同中约定风格严重不符时即认定为出现风格漂移。

  公募基金是契约型基金,有遵守契约、公开透明、费用低廉等特点,应作为风格鲜明、投向明确的资产配置工具服务于普通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养老金等机构。基金公司需诚实守信,基金经理如果像个“渣男”一样动辄见异思迁“风格漂移”,就与其资产配置工具的定位背道而驰,无法成为资产配置的基础工具,给各种投资者、基金投顾带来紊乱的信号和投资损失,对市场会产生难以估量的选择性风险。正因如此,监管部门三令五申明确禁止“风格漂移”。

  杨健介绍,早在2010年7月正式上线的中国证监会基金部综合监管系统(FIRST系统)就已经对基金“风格漂移”有前瞻性关注,12年来监管机构对基金公司的“风格漂移”、公平交易等问题早有察觉,一直积极督导基金公司不得半点侥幸心理。该系统由证监会原基金监管部(现机构部)委托北京济安金信科技公司开发。

  济安金信基金评价中心对基金风格漂移不予评级早有明确规定。作为所有基金评级机构中唯一一家坚持十多年对基金“风格漂移”不予评级的评级机构,济安金信基金评价中心以投资者利益为重,在基金评级机构中始终独树一帜旗帜鲜明地反对“风格漂移”,坚守“公平交易”、“规模适度性”等评级底线,10余年如一日以基金业吹哨人为己任。

  杨健介绍,基金“风格漂移”主要有两种表现形式:一是完全违背契约,即基金主题明确、基金合同明确约定投资范围,但是基金经理在实际持仓中并没有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范围进行操作;二是基金经理频繁切换投资风格,比如研究大盘股突然改投小盘股,没有统一的投研理念,惯于随波逐流,追逐热点等。

  对于第一类“风格漂移”,监管有明确的法规界定,《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管理办法》第21条规定:基金托管人应当根据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约定,制定基金投资监督标准与监督流程,对基金合同生效之后所托管基金的投资范围、投资比例、投资风格、投资限制、关联方交易等进行严格监督,及时提示基金管理人违规风险等。

  此外,《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第31条中明确规定,基金名称显示投资方向的,应当有80%以上的非现金基金资产属于投资方向确定的内容。

  对于第二种“变脸型”基金经理,杨健表示,济安金信也将其作为“风格漂移”等行为。

  “没有稳健的投资风格是有风险的,基民购买基金产品很大程度上是对基金经理的认可,基金经理的风格体现在大盘股还是小盘股?擅长成长型还是价值型?以及调仓的频繁程度不应该在短期内出现太大的偏差。”杨健表示,如果一位基金经理短期内风格发生较大变化,又没能拿出说服投资者的足够理由,那监管就可能会怀疑其是否存在非公平交易、利益输送等问题。

  据了解,济安金信基金评价中心自2010年来,共审查发现24家基金公司旗下产品曾出现“风格漂移”问题,涉及产品37只共计136次,因此,济安金信对于“风格漂移”的产品均不予评级,这其中就包括某极为知名基金经理在管的产品。

  杨健表示,对上述明星基金经理不予评级的原因有两个:首先,该基金经理的投资风格是大盘股,但是他持仓却集中在小盘股;其次,他管理的基金为开放式基金,他却采用封闭式运作,极少开放,同样不符合基金契约。

  “风格漂移”的根本原因在于管理人博取短期收益的行为,杨健认为,在采取有效监管措施同时,还需引导管理人坚持长期投资、价值投资的理念。

  追求销售规模的“一拖多”可能会引发公平交易等问题

  尽管公募监管力度在加大,公募基金行业在风险控制、产品结构、收益率上整体相对规范,但是行业发展仍然面临不少挑战。杨健认为,当前基金经理“一拖多”现象和基金产品同质化现象两大问题表现较为突出。

  根据济安金信基金评价中心数据显示,目前全市场基金经理(共3029人)人均在管产品4.17只,主动投资类产品基金经理(共2903人)人均在管产品3.67只,有18人在管超过10只,50人在管产品为压线10只,614人在管产品为5只以上。

  杨健表示,基金经理“一拖多”的核心问题在于在管基金产品的表现能否差异趋于零。具体来讲就是,基金经理可以管理多只基金产品,但是所管产品在收益率上的差距不能太大,这是衡量基金经理是否对管理基金产品一视同仁,或者是否有能力管理多只基金的标准。

  “一拖多”就像摩门教一夫多妻制。但摩门教教义要求一夫多妻中的丈夫要给所有的妻子一样的爱,对所有的妻子要一视同仁。而“一拖多”基金经理管理的多只基金背后是无数的投资者和他们的真金白银,不但要对得起投资者的信任,更要严格遵守基金契约,必须要对其管理的所有基金一视同仁,要投入同样的精力,获得同样的收益。

  而现实中“一拖多”基金经理难以避免不同产品出现厚此薄彼的问题,进而会带来公平交易的严重问题。因此,济安金信对“一拖多”的问题极为关注,坚持对“一拖多”基金经理的采用特殊的评价方式,无论基金经理管理多少只产品,只依据管理规模最大的产品对基金经理进行评价。

  基金产品同质化是当前公募基金行业较为普遍的问题,杨健认为,同一个基金管理人的两只基金持仓重合度高于30%,就应该思考一下两只基金存在的合理性。

  在杨健看来,同质化基金较多一方面会增加投资者的选择困惑,另一方面也容易产生非公平交易,当前公募基金应该好好梳理一下自己的产品,做好帕累托优化。

  对于基金同质化现象出现的原因,杨健表示,不少基金公司盲目追求规模,没有去考虑规模的适当性,同时,基金公司更不应该为了管理费而无限扩大规模,基金经理的能力圈是一定的,当规模达到一定程度后,管理效能则会呈现递减效应。

  此外,杨健呼吁监管在产品结构上也要走穿透式管理,比如债券型基金,不能为了追求收益,忽略流动性,配置过多的长期债券产品,这就存在潜在的风险。

  基金行业正在从机构监管向功能监管升级

  杨健认为,证监会此次对于“风格漂移”的通报属于穿透式监管,这也是监管从机构监管向功能监管的升级,之前可能侧重在“跑得了和尚,跑不了庙”,对机构管得很严格,现在则穿透到业务上、到产品中,去关心基金买了什么产品、持有什么投资标的。

  这也是行业发展的必然,监管的出发点在于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随着金融产业形态不断创新,理财产品发行数量越来越多,金融机构间、机构与市场间的边界逐渐模糊,仅简单进行机构监管会形成“监管真空”,滋生风险。

  此外,在过渡期平稳结束后,资管新规从今年起正式落地开始实施,同类型资管产品逐渐回到同一起跑线,各类资管产品的监管力度正在向公募基金看齐。

  与公募基金评级相比,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作为一类重要的资管产品,由于信息披露不透明、产品形态非标准化等原因,迟迟未能纳入基金评级体系,市场中存在各类评价标准不统一、过程不透明、结果不严谨的短期业绩排行榜。为填补私募基金评级领域的空白,济安金信基金评价中心于2018年6月首次发布《中国证券投资私募基金2018年第一季度评级报告》,开创性地运用“私募公评”的方法,沿用公募基金的评价体系,采用插值法的方式将私募基金纳入与公募基金统一的标准下进行评级,增加了私募基金与公募基金产品之间的可比性,为投资机构与投资者在选择私募基金时提供了参考依据。

  在投资者心中普遍存在私募基金业绩好于公募基金的固有印象,但是以混合型产品为例,根据济安金信“私募公评”的评级结果,截至2021年底,在相同的标准下,能够获得五星评级的私募基金产品比例仅为2.1%,远低于公募基金的10%,而获得一星、两星的私募基金占比分别为50.90%和24.20%,“不及格”的比例超过70%,整体呈现明显的金字塔型结构。由此可见,只着眼于短期的业绩排名,将会对投资者造成严重的误导。

  基金评级应该定义为“主义伸张者”

  监管之外,基金评级机构在引导行业发展上也需要承担起责任。通过基金评级,可客观、明确、量化地反应映基金产品的业绩水平与基金公司的管理能力,有助于引导长期投资和价值投资。杨健表示,基金评级应该扮演好“主义伸张者”的角色。

  “基金评级是很严肃地的工作,需要具备独立的评价体系,按照监管分类,对不同类型基金产品要有不同的指标,组成综合指标体系。”杨健介绍。

  比如风险较低的货币市场基金、纯债基金和一级债基金主要考察基金的盈利能力和业绩稳定性;权益类资产基金如股票、混合等类型基金,可以主动进行资产配置,因此在盈利能力、抗风险能力两方面之外,着重考察基金经理的选股择时能力;指数型基金,操作类型属于被动投资运作,重点考察基金的指数复制与跟踪能力等。另外,各类型均会考察基金公司在该类型下在管产品的规模适度性,对于混合型和股票型产品的管理,还会额外考察基金公司旗下产品的业绩比较基准偏离。

  杨健指出,基金评级还应该敢于为投资者负责,这就要求评级需要有一定的前瞻性,对基金基金经理和基金产品有预判,避免或者减少将表现不稳定的基金纳入评级范围

  此外,基金评级还秉持长期主义,不做短期业绩排名。比如此前包括济安金信在内的7家评级机构发出“取消一年期基金评奖,突出三年期、五年期等长期奖项”倡议书,减少了短期业绩对投资者的误导,也减轻了基金经理短期业绩压力,更有利于其从长远角度专注投资。

  杨健指出,尽管当前国内公募基金市场和西方成熟市场还有些差距,但监管在投资者教育和投资者保护上的制度建设是具有前瞻性的,行业合规性、自律性相对较高,这也是公募基金发展20多年来,没有出现较大风险的原因。未来随着基金产品持续创新与类别细化,济安金信会增加更多的评价细则,发挥专业评价价值,引导行业更加进步。

(作者:佚名 编辑:id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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