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国际、福斯特和太极股份可转债上会通过
时间:2019/7/1 17:25:52点击数:次 作者:佚名 信息来源:证监会

  中国上市公司网讯 6月28日,证监会发布第十八届发审委2019年第68次会议审核结果公告称,北方国际合作股份有限公司、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和太极计算机股份有限公司可转债申请获通过。

第十八届发审委2019年第68次会议审核结果公告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第十八届发行审核委员会2019年第68次发审委会议于2019年6月28日召开,现将会议审核情况公告如下:

  一、审核结果

  (一)北方国际合作股份有限公司(可转债)获通过。

  (二)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可转债)获通过。

  (三)太极计算机股份有限公司(可转债)获通过。

  二、发审委会议提出询问的主要问题

  (一)北方国际合作股份有限公司

  无

  (二)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无

  (三)太极计算机股份有限公司

  1、请申请人代表说明:(1)申请人与十五所是否向客户提供内容相同的服务,军用电子信息系统和申请人产品的核心差异是什么,双方在提供服务的能力和资质上是否存在差异,双方提供的服务是否构成替代关系、是否存在竞争关系;(2)十五所下属企业经营范围中保留申请人主营业务的必要性,十五所是否有明确的计划对相关企业的经营范围作进一步梳理、清理,以确保遵守同业竞争的承诺;(3)2008年、2013年和2018年,申请人实际控制人中国电科和控股股东十五所对承诺内容的历次调整是否属于承诺变更,是否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履行了股东大会审议程序。请保荐代表人说明核查依据、过程并发表明确核查意见。

  2、本次募投项目之一为收购慧点科技少数股东持有的9%的股权。请申请人代表:(1)说明本次拟收购慧点科技少数股东股权的必要性及商业合理性;(2)结合前后两次收购收益现值法的评估假设、参数及业绩预测,对照收购后已实现效益的具体情况,说明本次收购评估价值的合理性;(3)说明前次收购慧点科技形成商誉未计提减值的合理性。请保荐代表人说明核查依据、过程并发表明确核查意见。

  发行监管部

  2019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