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交所年报监管聚焦五类风险

时间:2016年06月06日信息来源:中国证券报

  截至目前,沪市公司已顺利完成2015年年报披露,上交所也基本完成年报披露的监管问询工作。上交所介绍,今年上交所的年报信息披露监管的一个重大变化是将分行业经营性信息披露落实情况列为重点监管问询范围,年报信息质量有较大提高。同时,上交所在年报监管中,对部分存在较高风险的公司,予以重点关注。

  据分析,此类风险问题主要表现在五个方面:一是非经常性损益问题。受宏观经济和自身经营不善等多种因素影响,一些风险公司依赖政府补助、资产处置收益等大额非经常性损益实现盈利。基于此,监管问询特别关注了此类公司的非经常性损益事项和交易的决策、会计处理的合规性以及信息披露等问题。问询发现,10余家公司涉嫌存在非经常性损益披露不及时等违规情形,还有个别公司非经常性损益的会计确认存疑。

  二是业绩预告违规。问询发现,有20余家公司涉嫌存在业绩预告违规行为,包括预告变脸、预告差异过大、未预告、逾期预告等多种违规情形。特别是一些产能过剩或经营管理不善的公司,因未审慎判断减值准备、资产处置等会计处理对业绩的影响,集中发生业绩预告违规的情况。

  三是关联方资金占用。问询发现,一些经营管理不规范的公司仍存在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问题,个别高风险公司甚至屡次发生。

  四是财务处理和披露的合规性问题。问询发现,一些公司未严格按照财务报告15号编报规则的要求编制财务报表附注,存在较多的内容遗漏、数据勾稽关系错误等基本问题;有的公司对年报准则的理解与掌握不足,在会计估计适用期、合并报表、金融工具确认方面存在较多问题;还有个别高风险公司,利用收入确认总额法与净额法的选择、非公允的资产处置或购买交易、资产减值处理等方式,实施盈余管理甚至虚假披露。

  五是业绩承诺实现与披露问题。结合2015年公司并购重组情况,上交所在年报监管问询中,对业绩承诺的实现情况和补偿兑现等方面予以了特别关注。问询发现,有的公司有关业绩承诺方面的信息披露不规范、不到位;有的公司挪用其他资金或资源不当帮助重组标的实现业绩承诺;有的公司在年报中声称已经完成业绩补偿,但对补偿的方式、数量和金额等关键事项的披露却含糊不清;还有一些公司虽能勉强实现业绩承诺,但对测算的标准和依据避而不谈。

  针对年报期间监管发现的问题,上交所着重从督促及时披露、抑制投机炒作、加强监管协作、惩处违规行为等四方面强化监管,并采取了相应的监管措施。

(作者:佚名 编辑:chenye)
文章热词:上交所 年报 监管 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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