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家未上市银行股权遭甩卖

时间:2017/8/17 14:42:41 点击数:次 信息来源:南方都市报

  原标题:多家未上市银行股权遭甩卖 挂牌价超亿

  多家未上市银行的股权近期在地方产权交易所平台公开挂牌转让。近日,恒丰银行股东龙口港集团在山东产权交易中心公开挂牌转让1.1亿股股权,挂牌价格近6 .5亿元。但值得注意的是,股权转让仅挂牌一天就申请终止。

  对此,山东产权交易中心烟台办事处相关人士昨天向记者表示,确实是提前终止了挂牌交易,但具体原因不方便讲,“我们只是按照程序接受他们的申请终止挂牌交易。”

  此外,广发银行、昆仑银行、天津农村商业银行等多家银行的股权也在地方产权交易平台公开挂牌。其中,多家银行的股权挂牌转让价格均超过亿元。

  恒丰银行:1.1亿股权挂牌仅一天即终止

  8月10日,经烟台市国资委批准,龙口港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口港”)在山东产权交易中心挂牌转让恒丰银行11015万股国有股份,占总股本的0 .98%。

  据挂牌内容显示,烟台市国资委同意龙口港将所持有的恒丰银行11015万股国有股份以不低于标的股权评估价值对外公开挂牌转让,挂牌价格为64989 .15万元,折合每股5.90元。挂牌日期从2017年8月10日至2017年9月6日。

  但值得注意的是,挂牌仅一天项目就申请终止。8月11日,山东产权交易所官网显示,根据烟台港集团有限公司提交的《终止挂牌申请》,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110151111股国有股份项目终止交易。

  而提出终止交易申请的烟台港集团是转让方龙口港的主管部门。对于挂牌仅一天就提出终止申请的原因,记者致电烟台港集团相关人士,但对方表示并不清楚具体情况。

  对此,山东产权交易中心相关人士向记者表示,这是挂牌转让方主动提出的挂牌终止申请,可能是挂牌转让方出现了一些问题,后面可能还会继续挂牌转让,但具体继续挂牌的时间并不确定。

  事实上,这也不是恒丰银行第一次出现股权转让的消息。就在今年年初,一则“恒丰银行面临重组”的消息称,恒丰银行第二大股东新加坡大华银行拟出售全部股权。对此,截至记者发稿时,恒丰银行方面尚未对此事进行回应。

  大华银行(中国)有限公司相关人士向记者回应称,大华银行对恒丰银行的股权持有是大华银行总行的行为,和中国有限公司无关,“对于大华银行是否已经出售恒丰银行全部股权的传闻,我们不作任何回应”。

  根据公开资料显示,大华银行于2008年入股恒丰银行,当时以1.5亿元买入15.4%股份。新加坡大华银行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王世荣担任该行非执行董事。截至恒丰银行披露的2016年年报显示,大华银行仍是恒丰银行的第二大股东,持股13.18%。

  此外,记者也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查询网站上面查询到,恒丰银行在7月2 0日更新的2016年年报信息中,对出资人出资信息进行了修改,修改后的状态显示出资人信息已被删除。对此,工商局相关人士表示,显示信息被删除可能是出资人的出资额发生了改变。

  分析:挂牌银行经营压力、盈利前景存疑

  事实上,从2012年以来,众多未上市银行股权争相在各产权交易中心挂牌转让。但到了2016年,银行股权转让开始进入平静期。

  据记者不完全统计,今年以来,包括广发银行、昆仑银行等近20笔银行股权在各产权交易中心挂牌转让。其中江西银行、天津农村商业银行、昆仑银行、上饶银行等6家银行的挂牌转让价格超过亿元。

  甚至一家公司就在同一时间挂牌了两家银行的股权进行转让。比如,中海集团投资有限公司就在北京产权交易所同时挂牌了广发银行367 .8万股股权和昆仑银行3.8亿股股权。

  对此,中海集团投资有限公司负责项目转让的人士向记者表示,目前咨询股权转让的电话不少,如果在挂牌期满,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就会选择网络竞价-多次报价的交易方式确定受让方。

  但无论是广发银行还是昆仑银行,中海集团转让的金额都是采取面议方式。如果根据昆仑银行2016年年报数据来计算,每股净资产2.53元,挂牌转让金额也有近10亿元。

  中海集团是昆仑银行的第三大股东,中海集团上述人士表示,因为昆仑银行转让的股权比较多,涉及的资金比较大,目前主要是在和比较大的机构进行洽谈。

  除此之外,上海国鑫投资和上海达盛资产联合在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挂牌转让了天津农村商业银行49000万股股份(占总股本的6.54%),挂牌转让金额为13 .77亿元。

  但值得注意的是,虽然在交易中心挂牌银行股权的为数不少,但也有部分银行的股权成交“遇冷”。比如,广西北部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110万股法人股已经挂牌两年多,现在还在挂牌中。对此,华南某股权投资人士向记者表示,由于挂牌的银行大多都是中小银行,经营压力、盈利前景存疑,加上大部分中小银行上市预期遥远。

  今年年初,银监会发布《关于切实弥补监管短板提升监管效能的通知》,提出要强化风险源头遏制,规范银行业金融机构股权转让行为。中央财经大学金融学院教授郭田勇向记者表示,监管机构对银行的股权转让的监管在不断加强,对股东背景、持股条件上都会有明确的规定,到时候银行的股权就不能说转就转,会更加规范。

(作者:佚名 编辑:ID020)

上一篇:银行直面双重挑战

下一篇:没有了

网友评论

最新文章

推荐文章

热门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