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好积极股东 实施“上市公司+”战略

时间:2019/11/28 10:38:47 点击数:次 信息来源:证券时报网

  国务院国资委近日印发《关于以管资本为主加快国有资产监管职能转变的实施意见》。11月27日,在国资委召开的《实施意见》政策吹风会上,深圳市国资委党委书记、主任余钢在回答证券时报记者提问时表示,将以管资本为主优化国资监管,加强深圳国资在高科技领域的布局。

  余钢介绍,深圳国资国企改革起步较早,市场化、法治化水平都得到各方认可。目前,深圳国资基金群规模超过4600亿元,投资覆盖领域也较为全面。下一步,深圳市国资委将着力完善以管资本为主的国资监管体系。

  国资监管方面,紧扣“国企出资人、国资监管人、党建负责人”三项职责,优化国资监管权责清单。牢牢把握“积极股东”定位,实现国资监管制度融入公司章程,通过法人治理结构有效贯彻出资人意志。强化董事会战略引领功能,优化董事会组织结构,打造市场化专职和兼职外部董事队伍。开展董事会向经理层扩大授权试点,确保监事会独立性和权威性。

  资本布局方面,推动国有资本进一步集聚到以基础设施公用事业为主体、金融和战略性新兴产业为两翼的“一体两翼”领域,混合所有制改革将坚持“宜独则独、宜控则控、宜参则参”的原则,对公益类、相关功能类企业原则上保持国有独资,将商业类企业作为混改重点,强化企业市场主体地位,确保企业平等参与市场竞争。

  资本运作方面,发挥资本撬动乘数效应,实施“上市公司+”战略,推动优质资源向上市公司聚集,力争未来两年,每个产业集团都拥有一家以上的控股上市公司。同时,大力实施“基金群”战略,努力打造资本市场“深圳国资系”。

  提升资本效率方面,构建以业绩为导向、短中长期相结合的激励约束机制。市场化考核、市场化评价、市场化薪酬是提升资本效率的关键,要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考核要真正以企业家本事和企业运行结果为导向。其中,考核指标既要与企业自身发展历史纵向比,又要与市场行业标杆横向比,突出对标国际一流企业的考核评价机制。

  维护资本安全方面,既确保外部监管的独立性,又强化内控约束,同时有效整合内部和外部监管资源,节省监督成本,提升监督效能。

  (原标题:当好积极股东 实施“上市公司+”战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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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江聃 编辑:id020)
文章热词:上市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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