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机构违规做证券期货业务被查处

时间:2016/10/25 17:34:07 点击数:次 信息来源:北京商报

  10月24日,山西省证监局查处了山西省辖内五家未获得中国证监会颁发的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而开展相关业务的机构,五家机构分别为天津白银谷矿产资源经营有限公司山西分公司、太原市兴霞科技有限公司、山西大宗农产品(000061)有限公司、浙江新圣商品经营有限公司、山西国盛有色金属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山西省证监局投资者保护工作处负责人介绍,此次查处的机构是根据投资者投诉举报和山西省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联席会议办公室移交的证据材料,经核实后确定,依法向投资者公开,保护投资者利益。

  按照《证监法》规定,“未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经营证券业务”。何为非法期货交易或变相期货交易呢?从定义看,2007年4月15日国务院颁布施行的《期货交易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八十九条明确规定:“任何机构或市场,未经国务院期货监督管理机构批准,采用集中交易方式进行标准化合约交易,同时采用以下交易机制或者具备以下交易机制特征之一的,为变相期货交易:(一)为参与集中交易的所有买方和卖方提供履约担保的;(二)实行当日无负债结算制度和保证金制度,同时保证金收取比例低于合约(或者合同)标的额20%的。”

  目前,全国仍有部分机构以贵金属、现货石油等大宗商品投资为名,利用交易软件,自设交易平台,采取放大倍数的杠杆交易,强行平仓等机制,吸引投资者从事变相期货交易。

  比如,浙江新圣商品经营有限公司因为从事类似非法期货交易,此前身陷投资者维权风波中。记者昨日拨打新华浙江大宗商品交易中心服务热线电话,语音显示该号码已经不提供服务。浙江新圣商品经营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在去年12月接受媒体采访时便表示,已经暂停一切业务或不再经营。不过,仍然可以在新华浙江大宗商品交易中心官网综合类会员单位一栏查看到浙江新圣商品经营有限公司的名字。

  除了山西证监局外,四川证监局、深圳证监局等监管机构此前均有公布从事非法期货的机构。“此前,各省证监局每年都会公布一批违规从事期货交易的公司名单。证监会启动调查,有可能是基于投资者的投诉,或其他政府部门的反映,或基于有合法资质的期货公司的投诉或反映。但是这种行政调查的结果,一般来说可能导致行政处罚,对投资者而言可以作为提起主张民事权利的参照或依据。” 北京寻真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王德怡说道。

  专家提醒,从事非法证券活动的机构或个人通常以出售炒股软件、证券投资讲座、披露内幕消息等方式为名,开展非法证券活动或实施诈骗,且通常许诺高额回报,而对相关风险描述较少,投资者应注意鉴别,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岳品瑜 编辑:ID202)
文章热词:投资 违规 商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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