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造能让涉农企业盈利的外部环境

时间:2019/2/20 11:34:30 点击数:次 信息来源:上海证券报

  央行、银保监会、证监会等五部委联合印发《关于金融服务乡村振兴的指导意见》(下称《指导意见》),提出加大多层次资本市场的支持力度,支持符合条件的涉农企业在主板、中小板、创业板以及新三板等上市和挂牌融资,规范发展区域性股权市场。有部分投资者担心,这是否会降低涉农企业入市门槛?大发审委一年多从严审核把关拟上市企业的努力是否会付诸东流?一些不具备投资价值的企业是否会趁机流入市场?

  只要细读《指导意见》便知,这种担心是完全不必要的。

  《指导意见》第十六条明确规定:支持符合条件的涉农企业在主板、中小板、创业板以及新三板等上市和挂牌融资,规范发展区域性股权市场。在门槛不降低的前提下,继续对国家级贫困地区的企业首次公开募股(IPO)、新三板挂牌、公司债发行、并购重组开辟绿色通道。健全风险投资引导机制,积极引导风险资金投早投小,加大对初创期涉农企业的支持力度。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发起设立乡村振兴投资基金,推动农业产业整合和转型升级。可以说,除了享受国家级贫困地区的企业上市的绿色通道外,涉农企业上市并不比其他企业上市获得更多便利,不符合上市条件的企业很难通过IPO上市。

  显然,《指导意见》字里行间透露出的核心思想是以乡村振兴为目标,通过金融改革、财政引导等多项措施,增大金融支持农村经济的力度,降低涉农企业融资成本,努力营造出让涉农企业能真正盈利的外部环境。很清楚,支持涉农企业IPO,并不在降低入市门槛上做文章,而是从财政扶持、金融支持等多方面入手,使涉农企业在扶持中增加盈利能力并最终达到上市条件。这,找准了方向,也是实实在在的按经济规律办事。任何企业都是以盈利为最终目的的,只有创造一个能让涉农企业盈利的外部环境,才会有更多资本流入乡村,并培育出一些真正具备上市条件的涉农企业。也因此,笔者希望五部门在实施乡村振兴宏伟规划、助推涉农企业IPO时,还能因地制宜兼顾到政策落实中会遇到的一些实际问题。

  首先,如何提振我国农业的国际竞争力。与发达国家规模化现代化农业相比,我国农产品成本明显偏高,尤其在贫困地区,山多田少,很难形成规模化种植,种粮成本更高。

  其次,如何化解农村地区有效需求严重不足的难题。农合机构是支农的主力军,但在贫困地区,农合机构存贷比多在60%以下,最低的甚至不足40%。

  再次,尽快出台《指导意见》落实细则。指导意见最终是要基层部门去贯彻落实的,如果没有落实细则,由于对政策把握理解的不同,政策在传递执行过程中难免走样,执行效果也会大不相同。

  (作者系金融从业者,知名财经评论人)

  (原标题:营造能让涉农企业盈利的外部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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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莫开伟 编辑:ID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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