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一律师事务所获司法部表彰

时间:2016/10/27 10:25:32 点击数:次 信息来源:南京日报

  连续9年积极开展法律援助工作,最近3年每年承办的法律援助案件均超过300件。市律师协会昨天传来一个喜讯:南京的江苏圣典律师事务所被司法部表彰为“全国法律援助工作先进集体”。

  根据司法部10月8日印发的《关于表彰第五届全国法律援助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此次表彰全国400个单位为“全国法律援助工作先进集体”、599人为“全国法律援助工作先进个人”。

  2008年以来,圣典律师事务所受市司法局委派,在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设立了法律援助工作站,每天指派专业律师,在该工作站接待公众法律咨询并代为接收法律援助申请。另设一名联络员,与市法律援助中心对接,负责初步审查法律援助案件并报批,对于部分法律援助案件,做到当天申请、当天审查、当天受理、当天办理。

  为更好地开展法律援助工作,圣典律师事务所专门设立了社会公益兼法律援助部,共有热心公益、热心法律援助的执业律师、实习律师30余人投身其中。

  武寅是圣典律师事务所社会公益兼法律援助部负责人、市律师协会法律援助与社会公益委员会副主任。早在2008—2009年实习的时候,他就开始在一些法律援助案件中从事一些辅助工作;2012年负责圣典律师事务所社会公益兼法律援助部工作后,他更是经常和法律援助案件打交道。

  “我们承办的法律援助案件以劳动争议为主。”武寅说,法律援助是不向受援人收取任何费用的。政府会给予一定的办案补贴,但相比收费案件来说要少得多。但他和同事们都认为,开展法律援助是一件很有意义的工作,可以维护困难群众合法权益、保障社会公平正义,真正体现律师的人生价值,因此都愿意去做。

  武寅介绍,他们没有办过一些惊天动地的大案要案。但对于每个受援人来说,不管是多么小的案件都关系到其切身利益。他和同事们都会全身心地投入,想方设法去帮受援人维权。

  武寅举了一个令他印象深刻的例子。他曾办过一名女职工向南京某大型超市索要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的案件。那名女职工文化程度不高,又身患多种疾病。超市想和她解除劳动合同,但在解除劳动合同的方法上,非常“精明”地规避了相关法律责任。他一开始就清楚,这个官司很难打赢,但了解了女职工的家庭困难情况后,毅然接下了这个案子。

  后经多方努力,在仲裁员的调解下,原本一分钱也不想补偿的超市最终同意给这名女职工2000元的经济补偿。签完调解书之后,这名女职工一边哭着一边对武寅说,这件事终于解决了,就好像放下了心头的一块大石头,可以开始新的生活了。她并不是在乎这些钱,最气愤的是超市明知道她有病在身而且生活困难,还故意用不正当的方法坑她。从申请法律援助开始,律师的努力付出让她心里充满了温暖,让她非常感动。

  此外,市法律援助中心主任凌盛广被司法部表彰为“全国法律援助工作先进个人”。

(作者:邹伟 编辑:ID202)

网友评论

最新文章

推荐文章

热门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