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点评侨兴私募债违约事件

时间:2016/12/29 16:13:27 点击数:次 信息来源:大智慧财经(上海)

  12月28日讯,侨兴私募债违约事件持续发酵,随着提供保证保险的浙商财险和提供反担保的广发银行各执一词,不少投资人对赔偿的效力问题产生了担忧。

  全国知名律师,西南政法大学教授徐以祥律点评表示“从法律关系上,整个合同的保证效力很强,不同于一般的保证关系,要先追偿债务人,这是无限连带担保责任,着就意味着债权人没有实现的所有债权都可以找他,而且吴瑞林个人的赔偿是没有额度限制的。”

  另外,徐以详提醒广大投资人,可以去法院发起诉讼保全的方式,通过诉前保全的方式,也就是向法院提起申请,冻结吴瑞林的个人资产,以使得自己的债权主张最终得到保证。

  这个观点也得到了人民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杨东的支持。

  他表示:侨兴集团逾期,投资人可以找吴瑞林、也可以找浙商财险。

  因为,这个项目的第一个担保人是侨兴集团董事长吴瑞林。第二位担保机构是浙商财险。

(作者:佚名 编辑:ID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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