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电股份与ST锐电重签协议 应收账款老问题有望化解

时间:2019/1/11 11:26:39 点击数:次 信息来源:证券时报网

  困扰双方3年的“老问题”有了化解希望。佳电股份(000922)与ST锐电(601558)1月10日晚间双双公告,终止佳电股份子公司与华锐风电签署的《应收账款转让协议》,就应收账款问题签订新的解决协议。若ST锐电能按新的协议约定,在2019年1月31日前支付3500万元货款,将确认债务重组收益4909.72万元,而佳电公司也将逐步解决多年来无法收回标的应收账款的问题。

  根据公告,2015年11月佳电股份与华锐风电签订《应收账款转让协议》,为解决佳电股份子公司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佳电公司”)对华锐风电(即ST锐电)应收账款事宜,经双方协商沟通,达成采取与内蒙古北方龙源风力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简称“北方龙源”)三方抹账的形式,将华锐风电对北方龙源的应收账款债权转让给佳电公司,抵偿华锐风电对佳电公司应付账款。

  但过去三年,佳电公司无法收回标的应收账款。

  作为有采购关系的上下游,至2018年11月20日,华锐风电对佳电公司的账面欠款达到20857.11万元,经双方协商确认,华锐风电欠佳电公司18710.57万元欠款。

  有鉴于此,为了继续推进应收账款解决事宜,佳电股份终止了子公司与华锐风电签署的《应收账款转让协议》,并重新签署《应收账款解决协议》。要求华锐风电以9个月的银行承兑汇票方式支付3500万元货款和以商业承兑汇票方式支付剩余货款15210.57 万元,并以吉林省白城市工业园区华锐风电(吉林)装备有限公司的股权或资产进行质押或抵押为商业承兑汇票提供保证。

  如华锐风电出具的商业承兑到期不能兑付,华锐风电将保证在接到佳电股份不能兑付的书面通知10日内一次性支付2000万元现金或银行承兑汇票,剩余13336.57万元经佳电股份同意后,华锐风电将以五大电力集团(中国华能集团公司、中国大唐集团公司、中国华电集团公司、中国国电集团公司、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的到期债权、自有股权或资产进行清偿。

  双方同时约定,假设到2019年1月31日前,若华锐风电未履行支付上述3500万货款,则双方债权债务恢复至23620.29万元扣除甲方已支付部分。

  对于刚刚摘帽的佳电股份和徘徊在退市边缘的ST锐电来说,能否解决账款问题意义重大。佳电股份表示,协议签订后,化解了应收账款债务转移至第三方——北方龙源,至今无法收回的风险。公司强调,若华锐风电不能按期履行《应收账款解决协议》,公司不排除采取相应法律措施予以解决。

  ST锐电则表示,本次交易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有利于维护与供应商的合作关系。若公司按照协议规定在2019年1月31日前支付3500万元货款,将确认债务重组收益4909.72万元。

  (原标题:佳电股份与ST锐电重签协议 应收账款老问题有望化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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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童璐 编辑:ID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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