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大恒盛拟与阿里合建数据中心

时间:2018/8/17 16:02:31 点击数:次 信息来源:证券时报·e公司

  科华恒盛(002335)8月14日晚间公告,公司收到阿里巴巴发出的《JN12数据中心项目需求意向函》及JN12《数据中心项目园区(建设项目管理委托)需求意向函》。随着阿里巴巴集团业务的高速发展,其拟与公司合作建设数据中心。公司作为建设项目管理方,对项目园区、机房楼建设、验收、报批报验等进行全过程管理。

  受到消息影响,科大恒盛的股价在8月15日出现涨停,在8月16日盘中最大涨幅超过9%。

  8月17日,深交所向科大恒盛下发了关注函,要求科大恒盛在8月22日前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深交所中上板公司管理部并对外披露。

  回溯事由,科大恒盛收到阿里巴巴发出的《JN12数据中心项目需求意向函》及JN12《数据中心项目园区(建设项目管理委托)需求意向函》,阿里巴巴意向与科大恒盛在国内合作建设JN12数据中心。

  根据项目需求意向函附加的建设项目管理委托需求确认函,科大恒盛为建设项目管理方,项目土建部分由公司代阿里巴巴组织实施施工建设。数据中心基础设施相关的专用系统(含设备,例如柴油发电机组、冷却系统、不间断电源、机柜等)由科大恒盛投资、建设和运营并持有产权,科大恒盛同时负责提供云数据中心托管服务。

  科大恒盛称,上述意向项目若顺利实施,将进一步扩大公司在数据中心领域的规模,同时有利于加强公司与阿里巴巴之间的战略合作关系,对公司后续深化在云计算数据中心领域的业务合作具有重大意义。另外,公司拥有的技术、人员、资金等资源能够保证该项目的履行,公司将积极推进本次数据中心项目的按期交付。根据公司业务模式,数据中心项目需先期资金投入,对公司未来一定时间内可能产生较大的资金压力。

  8月17日,深交所在下发的关注函当中要求科大恒盛详细说明其拟与阿里巴巴合作建设数据中心项目的具体经营模式,科大恒盛在项目设计、工程施工、设备采购等环节承担的具体工作,相关业务的收入确认和款项结算的方式及其依据。

  同时,要求科大恒盛说明与阿里巴巴合作建设数据中心的业务是否属于新增业务,说明阿里巴巴单方面发出意向性需求是否属于行业惯例,对于同一项目标的,是否存在合作方同时向若干项目管理方发出意向要约的情形。

  对于科大恒盛所提及的“根据公司业务模式,数据中心项目需先期资金投入,对公司未来一定时间内可能产生较大的资金压力”,深交所要求科大恒盛说明项目投入的具体领域,预估投入总金额,资金来源情况,对公司现金流量状况产生的具体影响。

  截至e公司记者发稿时止,科大恒盛报于17.75元,下跌1.08元,跌幅为5.74%。

  (原标题:科大恒盛拟与阿里合建数据中心 交易所关注对公司现金流具体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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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佚名 编辑:id020)
文章热词:科大恒,数据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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