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大控私换审计方违规闹“乌龙”

时间:2017/6/21 9:28:05 点击数:次 信息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

  原标题:*ST大控私换审计方违规 “草台”会计师事务所查无资格

  继稍早之前因在多家上市公司执行审计业务过程中未能勤勉尽责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才被限期整改,另外一家上市公司也因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资格问题而闹出“乌龙”。

  6月19日晚间,*ST大控(600747.SH)发布公告称,因*ST大控在回复早前上交所年报问询时所采用的会计师事务所——辽宁智圆行方会计师事务所不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故上交所要求其重新聘请具备证券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并在6月30日前对有关事项进行核实并披露会计师专项意见。

  记者发现*ST大控其实之前是有合格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的,不过,其之前的会计师事务所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对其2016年年报给出了“非标”意见,对其年报存在多项疑问。而也正是其出具了非标意见,也才导致上交所发函问询,此后,*ST大控在对上交所的回复函中则才聘请了辽宁智圆行方会计师事务所针对问询函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发表专项意见。

  此次闹出“乌龙”事件的*ST大控近期可谓祸不单行。除了年报被出具“非标”、更换无审计资格的会计事务所外,2017年4月12日,*ST大控就因为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证监会立案调查。

  对此,*ST大控董秘办人士对记者表示:“目前领导正在与上交所沟通相应问题,等两天可能有回应。证监会的调查也是在进行。”当记者问及聘请新的会计师事务所为何没有经过股东大会,该工作人员表示不知情。

  “草台”会计师事务所?

  根据《财政部、证监会关于会计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有关问题的通知》相关规定,会计师事务所从事证券业务,应当按规定取得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及相关业务涉及前述证券业务。

  不过,据记者调查,*ST大控此次临时更换聘请的辽宁智圆行方会计师事务所看起来更像是一个“草台”班子,不仅没有相应的审核资质,而其法定代表人和大股东更是在几个月前刚刚进行了大更替,其注册地址更是某酒店的两个房间。

  据工商资料显示,辽宁智圆行方会计师事务所成立于2006年2月,法定代表人杨扬,注册资本100万元,股东为5个自然人股东,其中杨扬持股60%。

  辽宁智圆行方会计师事务所2016年8月24日做过一次工商变更,地址、法定代表人、注册资本、经营范围、公司名字均做了变更,此前注册资本仅为30万元名叫大连嘉和会计师事务所,法定代表人为自然人孙艳。其注册地址也变更至沈阳市和平区青年大街386号2457、2458房间。

  2017年2月9日,其股东再一次发生变更,其法定代表人杨扬成为股东,并持股60%。

  值得注意的是,据记者获悉,其变更后的注册地址,即沈阳市和平区青年大街386号2457、2458房间,实际则是沈阳丽都索菲特酒店的两个房间。

  更为让人不解的是,记者搜索*ST大控以往记录,2013年至今其会计师事务所均为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更换辽宁智圆行方会计师事务所也未经过公开的程序。

  梳理时间线索,4月29日*ST大控发布2016年年报,同时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非标意见,对证监会立案调查、子公司销售业绩真实性、持续经营能力等存疑;5月23日,*ST大控收到上交所对年报的问询函,对证监会立案调查风险、会计师非标意见、违规担保未披露等问题进行问询;5月25日举行的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仍然99.25%的高票决定续聘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7年度财务审计机构;6月17日,在对上交所问询函的回复中,辽宁智圆行方会计师事务所出现,同时对回复发表会计师意见。

  一位北京私募基金人士对记者表示此次*ST大控私下更换会计事务所的行为或有违法规。

  按照证监会的相关规定,公司聘用、解聘或者不再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事务所)应当由公司股东大会决定,并在有关的报刊上予以披露,必要时说明更换原因,并报中国证监会和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备案。

  “应该没有经过正常的程序,公司内控存在问题。”上述北京私募人士表示,在此前5月25日招开的*ST大控2016年度股东大会上才刚刚投票通过的续聘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的决议,而关于新的辽宁智圆行方会计师事务所则并未有公布说明其聘请程序,董事会决议也没有。

  再增未披露违规担保

  更让市场意想不到的事情还有,原本就正处于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而被证监会立案调查的*ST大控,在6月17日,面对上交所的一再追问下,*ST大控再爆出4起应披露而未披露的担保诉讼事项。

  2014年11月,杨向东起诉,涉诉金额3000万元;2014年12月,沈阳金融商贸开发区汇德丰小额贷款有限公司起诉,涉诉金额5300万元;2015年3月,大连沙河口守盛小额贷款有限公司起诉,涉诉金额500万元;2015年6月,大连甘井子汇联小额贷款有限公司起诉,涉诉金额1600万元。这四起均是*ST大控为控股股东大连长富瑞华集团有限公司(简称:长富瑞华集团)提供保证担保,均未履行内部审议程序。

  *ST大控辩称,上述事项系原董事长代威及原法务部门负责人签订的相关合同,公司也不知情,也未履行相应的内部审批及披露义务,上述所涉事项长富瑞华集团将在其后续债务重组中全部解决,不会对上市公司造成影响,大股东目前存在的诉讼债务均有实物资产作为抵押,大股东实际资产远远大于涉诉债务。

  目前*ST大控的控股股东为大连长富瑞华集团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为代威。长富瑞华集团、代威均已经被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列入失信人名单。

  回顾历史总是惊人相似,*ST大控也曾在2015年2月同样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证监会立案调查,2015年4月就收到了证监会大连监管局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违法事实是因为提供巨额担保而未披露,大连监管局称考虑到大连控股及代威能够积极配合调查,并且承诺上述事项将由大显集团及代威承担,不会对上市公司造成任何损失,决定从轻处罚,给予大连控股警告同时处罚30万元,对于代威警告同时处罚3万元。

(作者:佚名 编辑:ID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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